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5-06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拟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 3,000 万股
(含),不超过 4,000 万股(含),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
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
(含)。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金额不超过 88,000 万元(含),最终回
购数量以回购期间实际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与实际回购价格确定;回购的期限为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
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巨石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嘉
兴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嘉兴分行承诺向公司提供回购股份
专项贷款。主要内容如下:
总额的 90%
的贷款合同为准。
三、其他说明
本次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将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
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借贷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
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
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
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