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5-04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诉讼赔偿计提,公司将继续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终审判决结果进行相应的
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和 2025 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和《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5-026)。近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2025)鲁民终 1007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和 2025 年 5 月 24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和《关于公司涉及诉讼
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
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
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前期已进行了诉讼赔偿计提,公司将继续依据有
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终审判决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机
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