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5-6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签署了《投资合作备忘录》,华为拟设立一
家从事汽车智能系统及部件解决方案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公司(以下
简称“目标公司”),长安汽车及其关联方拟投资该目标公司并开展战略合作,双
方共同支持目标公司成为立足中国、面向全球、服务产业的汽车智能系统及部件解
决方案产业领导者。详细内容见长安汽车于2023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
合作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0)。2024年1月16日,华为已完成目标公
司的注册,名称为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望”)。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30)。
简称“阿维塔科技”)与华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阿维塔科技购买华为持
有的引望1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5亿元,同时阿维塔科技与华为、引望签署
《股东协议》。详细内容见《关于<投资合作备忘录>进展暨联营企业对外投资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44)。
二、进展情况
塔科技已向华为支付完毕第一期转让价款23亿元。第一期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后,引
望的技术、资产及人员转移工作按协议约定有序推进。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二期付款先决条件已满足,各方确定以2025年2月28
日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阿维塔科技已向华为支付完毕第二期转让价款57.5亿元。详
细内容见《关于联营企业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3)。2025年3
月31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引望10%股权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三期付款先决条件已满足,阿
维塔科技已向华为支付完毕第三期转让价款34.5亿元。
综上,阿维塔科技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完毕本次交易全部价
款。
三、对长安汽车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长安汽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短期内不会对长安汽车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长安汽车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