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68 公司简称:安博通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市
二○二五年十月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安博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
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
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
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
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及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
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安博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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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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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公司追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
公司完成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5 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现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评估,需要追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
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公司完成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及公司全资
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
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
和利率以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在授权范围和有效
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具体额度使
用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
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
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担保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前述担保仅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
保、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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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在
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总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发生
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的债务人相关交易方的实际债务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
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予以审议。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