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0 00:09:3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 2025-44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8人,代表股份269,374,81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6.21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4,927,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8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4人,代表股
份114,446,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3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7人,代表股份114,822,861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9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114,446,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353%。
王新颖律师,蒋慧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1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81,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86%;
反对1,4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9%;弃权
总数的0.06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229,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2337%;弃权17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蒋慧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2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星网锐捷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