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0 月 30 日~2025 年 10 月 2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亿元~10亿元
回购价格上限 14.36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03,773,109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4.20%
实际回购金额 999,730,634.96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7.51元/股~10.70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14.36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1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2024年11月28日,公司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069,800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02元/股,最低价为
易费用)。并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二)2025年10月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3,773,10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20%,回购最高价格10.7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51元/股,使
用资金总额999,730,634.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
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
由如下:
(公
告编号:2024-082),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自 2024 年 7 月 30 日起的 6 个月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3 亿元-6 亿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自 2024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期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合计增持公司 49,502,9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交易金额 491,421,433.90 元,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内容详见《平煤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797,800 0.2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469,348,492 99.77 2,469,357,013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8,440,182 1.15 132,213,291 5.35
股份总数 2,475,146,292 100 2,469,357,013 100
注1:回购前总股本是指截至2024年11月13日的总股本,回购完成后总股本是指截至2025
年9月30日的总股本,该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
本结构表;
注2:公司股份变动主要系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三期
回购注销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 103,773,109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
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
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
予以注销。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后续公
司将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