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5-5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
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070,625 股至 6,141,248 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
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2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1 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
(含)”,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内容详见
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含)”;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
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
(公告编号:2025-45)。
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
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23,015,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约为 1.79%,其中,最高
成交价为 8.6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0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74,279,685 元(不
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为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内容详见公司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0)。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 15,200
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依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