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九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公司董事签名:
成三荣 金成成 王建根
成 磊 张玉虎 陈 翌
陶 奕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史媛媛 宋 营 吴 剑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沪光股份、发行人、公司 指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次发行 股票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向特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指
发行情况报告书
报告书、报告书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
A股 指
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建投证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机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
国枫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实施细则》 指
细则》
《公司章程》 指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
案。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5 年 2 月
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
案》。
发行人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等相关议案。发行人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根据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发行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中心审核,并收到了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
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140
,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
号)
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 2025 年 9 月 2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708 号),截至 2025 年 9 月 24 日止,中信建投证
告》
券已收到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884,999,989.50 元(大写:捌亿捌仟肆
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玖元伍角),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根据 2025 年 9 月 2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709 号),截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止,发行人已向
告》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7,264,325 股,发行价格 32.46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884,999,989.5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4,512,265.19 元
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0,487,724.31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
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
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股,对于不足 1 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31,032,824 股(含本数)。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
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
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2.46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8.12%。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4,999,989.50 元,扣除不
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4,512,265.19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确 定 本次 发行 价 格 32.46 元 / 股, 发行 股数 27,264,325 股 , 募集 资 金总 额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
如下:
序 获配股数
发行对象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
号 (股)
重庆渝富智联汽车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陕西盈泰航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勤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基金
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27,264,325.00 884,999,989.50 -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司股票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
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本次发行股票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八)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
《会后事项承诺函》等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确定了《昆山沪光汽车电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及《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
《认购邀请书》的拟发送对象包括: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前
资者名单》。
基金公司 36 家;证券公司 32 家;保险公司 16 家。
在公司及主承销商首次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 7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
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
《沪光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的基础上增加
该 7 名投资者,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 新增投资者名单
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收盘后至本
次申购报价开始前,向上述特定对象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
单》等认购邀请文件,邀请该等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报价。
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核查,
《认购邀请书》中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
认购时间与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等内容,
《申购报价单》中包括了申报价格、认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按照发行人最终确
认的发行价格、认购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本次发行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认购
邀请文件的发送对象范围以及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注册办法》
《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
议内容,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等文件的规定。
本次发行不存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控制或
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
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保荐人(主承销商)以及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
情形。
价时间内,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36 名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单》等申
购文件,除 1 名投资者因其未按时缴纳申购保证金作为无效申购剔除外,其余 35
名认购对象均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及
其他所需的附件,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核查,其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均符合
《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申购报价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保 是否有效
投资者姓名/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证金 报价
重庆渝富智联汽车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勤道资本定增精选三期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
陕西盈泰航科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保 是否有效
投资者姓名/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证金 报价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
伙企业(有限合伙)
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发 31.70 3,000
展有限公司 30.17 4,000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保 是否有效
投资者姓名/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证金 报价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
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武汉文发熠晟私募基金管理有
投资基金
山东财金人才兴鲁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
常 州 诺 海股 权投 资 合伙企 业
(有限合伙)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采取“价格优先、金额优
先、时间优先”的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配发行对象共计 13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认购金额具体情况如
下:
序 获配股数
发行对象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
号 (股)
重庆渝富智联汽车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陕西盈泰航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勤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基金
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27,264,325 884,999,989.50 -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06-21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45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9,242,14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企业名称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05-2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 之二 1601 自编 1610 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 之二 1601 自编 1610 单元
法定代表人 刘山
注册资本 75,422.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5763575638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3,746,15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06-08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楼
法定代表人 郑成武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983,98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企业名称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03-0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3 号院 2 号楼 1 至 16 层 01 内六层 1-288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冰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CAQF836T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经营范围
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848,42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企业名称 重庆渝富智联汽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5-03-20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重庆市沙坪坝区享通路 31 号 B2 栋 304 室-131 办公用房(自主
主要经营场所
承诺)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重庆渝富高质产业母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100,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6MAEETPWY3M
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重庆渝富智联汽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企业名称 陕西盈泰航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5-05-06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 166 号 L1-07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陕西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盈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02MAEJ3L5C34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陕西盈泰航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1,540,357 股,
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企业名称 南昌国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09-1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南昌中小微企业工业园办公楼 301 室
主要办公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黄堂东街 688 号
法定代表人 凌承宇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260768906286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
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
施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
经营范围
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
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企
业形象策划,餐饮管理,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昌国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386,321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企业名称 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07-1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创意谷 19 栋 218 室-142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聚新街 63 号粤科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封华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URQKX7K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232,28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企业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04-17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 号 6 层
主要办公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 号 6 层
法定代表人 吴欣荣
注册资本 13,244.2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047,44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
企业名称 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1-11-24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 16 号 308 单元 A896
执行事务合伙人 厦门博润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1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6MA8UAHEK29
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924,21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金
企业名称 深圳市勤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06-0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 4068 号卓越时代广场大
厦 48 层 4801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 4068 号卓越时代广场大
厦 48 层 4801
法定代表人 王志妮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42685580B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理财产品须通过
信托公司发行,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
(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
业务);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
经营范围 投资基金管理、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不得从事证
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
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
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
项目)。
勤道资本定增精选三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 924,214 股,股份
限售期为 6 个月。
企业名称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8-12-0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头路 10 号海荣大厦 4 层 09 办
公
主要办公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头路 10 号海荣大厦 4 层 09 办
公
法定代表人 张辉
注册资本 4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683054912H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经营范围
息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924,214 股,股份限售期为
企业名称 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3-10-10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江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14,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D10MD04H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924,214 股,
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
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
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南昌国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
资有限公司、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程序。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企业年金产品参与认购,
上述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
可证》,以其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勤道资本定增精选三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陕西盈
泰航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渝富智联汽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的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及其管
理人登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该等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办法》
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
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类专业投资者、Ⅱ类专
业投资者、Ⅲ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
保守型(C1)、谨慎型(C2)、稳健型(C3)
、积极型(C4)和激进型(C5)。其
中保守型(C1)包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
投资者的界定标准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
何投资损失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参与权益类投资的投资者。
本次沪光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
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级别投资者不允
许参与本次申购,普通投资者 C1(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级别投资者除外)、C2 应
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相应核查材料,且签署《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
者确认书》后,经主承销商确认符合核查要求后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
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重庆渝富智联汽车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陕西盈泰航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勤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勤
基金
共青城豫章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经核查,本次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对
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承诺本次
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
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上
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
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
保荐代表人:陈启强、杨鑫
项目协办人:胡梦月
其他经办人员:张健、缪泽惠
联系电话:010-65608377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曹一然、陈志坚、张凡
联系电话:010-88004488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会计师:辛文学、杨苗苗
联系电话:010-68286868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会计师:辛文学、杨苗苗
联系电话:010-6828686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
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新鑫先
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45,387,791 79.07%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其中:限售数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号 量(股)
昆山德泰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昆山源海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合计 355,201,178 76.55% 14,972,278
注:发行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公募基金投资者以实际持股的产品情况合并测算并列示。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27,264,325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成三荣,实
际控制人仍为成三荣、金成成。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现有业务的扩展和补
充,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
变,公司业务规模和收入规模都将有所扩大。因此,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
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三)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
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
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造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和其他新的关联交
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
所及公司内部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依法运作,保护公司及其他股
东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
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
《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
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
定,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参与认购的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
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
《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
有效;
本次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
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注册
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发行承
销方案》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
上市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增加、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市场主体登记或备案手续,并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胡梦月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启强 杨 鑫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
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张利国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陈志坚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张 凡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
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
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
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 388 号
电话:0512-50325196
传真:0512-57421311
联系人:成磊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0 层
联系电话:010-65608377
传真:010-56160130
联系人:陈启强、杨鑫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