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5-053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10月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5)第【00088】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
利润为-2,556,435,933.81元,盈余公积为33,579,171.66元,资本公积为2,607,782,666.83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
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33,579,171.66元和资本公
积2,522,856,762.15元,两项合计2,556,435,933.81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
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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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
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传真:021-39531217
电子邮箱:JCHL@jc-interconnect.com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
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