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规范要求、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
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4 日期间通过公司 OA 系统及内部
张榜的方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
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在公示的
时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
个人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
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
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的公示情
况,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
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
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
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