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协电机”、“发行人”或“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5年10月7日行使完毕。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北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
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东北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
配售选择权机制,东北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8.83元/股于2025年8月26日(T日)
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70.00万股,占初始发行规模的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
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三协电机于2025年9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10月7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方式购买发行
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270.00万股)。
三协电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东北证券作为本次
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
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协电机按照本次发行价格8.83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800.00万股的基础
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70.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
至2,070.00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5,310.93万股增加至7,380.93万股,发行总股数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8.05%。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384.10万元,连
同初始发行规模1,80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15,894.00万元,本次发行
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8,278.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2,802.80万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475.30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及东北证券已共同签署《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延
期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 延期交付数量 限售期安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量(万股) (万股) 排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5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北京恒德时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德
金泽E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乐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乐都睿泽
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厦门丹金恒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丹金
睿昇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94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艾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艾叶进取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正海渐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海渐悟
惠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共青城中易木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北京泓石天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杭州兴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健尔宝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常州经开区上市后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苏州水润山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水
梅花天成价值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煜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煜诚六分
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10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贝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贝寅研究
精选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60.00 270.0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将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设
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所获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其余战略
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2025 年 9 月 8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46805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2,700,0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0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384.1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384.07 万元(如尾数存在差
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事宜。
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效期的议案》的议案。
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议案,并同意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事宜。
发行人)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承销协议》,明确
授予东北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东北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
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
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
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
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继光 张兴云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