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盾量子: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01 0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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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55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拟与客户 A 签订 1 份销售商品合同,向其销售量子计算测控
      设备,预计金额为 410.00 万元。
  ?   公司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中科大”)签订 2 份采购服务
      合同,合同一委托其对量子计算核心器件(量子计算芯片)的设计及开
      发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额预计为 450.00 万元,合同二委托其对量子计
      算核心器件(超导量子行波参量放大器 OLSA)的设计及开发提供技术服
      务,合同金额预计为 540.00 万元。
  ?   包含上述与客户 A 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销
      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为 421.92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
      额)。
  ?   包含上述与中科大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采
      购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 990.00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
      额)。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三次专门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客户 A 签订 1 份销售商品合同,向其销售量子计算测控
设备,预计金额为 410.00 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与
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为 421.92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
联交易金额)。
  公司拟与中科大签订 2 份采购服务合同,合同一委托其对量子计算核心器件
(量子计算芯片)的设计及开发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额预计为 450.00 万元,
合同二委托其对量子计算核心器件(超导量子行波参量放大器 OLSA)的设计及
开发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额预计为 540.00 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
溯 12 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 990.00 万元(剔除公
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包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
进行同一类别下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
值 1%且不超过 3,000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
次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科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法定代表人:常进
  举办单位:中国科学院
  开办资金:135,351 万元人民币
  登记管理机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经营范围:培养高等学历理工人才,促进科技发展。理学、工学、管理学、
经济学、文学、法学、农学类学科高等专科和本科学历教育理学、工学、管理学、
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类学科研究生班和硕士研究生学历
教育理学、工学、管理学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
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出版。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客户 A 是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2025 年 1 月 2 日之前,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客户 A 及其关联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控股”)系直接持有公司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科大及其关联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客户 A 签订 1 份销售商品合同,向其销售量子计算测控
设备,预计金额为 410.00 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与
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为 421.92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
联交易金额)
  公司拟与中科大签订 2 份采购服务合同,主要用于量子计算整机及组件项
目。合同一主要委托中科大对量子计算核心器件(量子计算芯片)的设计及开发
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额预计为 450.00 万元;合同二委托中科大对量子计算核
心器件(超导量子行波参量放大器 OLSA)的设计及开发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金
额预计为 540.00 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
订的采购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 990.00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
额)。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2 条中规定的
日常关联交易,并符合第 7.2.7 条中规定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
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活动所需。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
同或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在考虑原材料价格或人工成本、
技术复杂程度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客户 A(甲方)、上海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标的及金额:量子计算测控设备,预估合同金额为 410.00 万元。
  (3)支付方式:按照合同进度付款。
  (4)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一:
  (1)交易双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中国科学技术大
学(乙方)
  (2)交易标的及金额:量子计算芯片设计与开发,预估合同金额为 450.00
万元。
  (3)支付方式:按合同进度进行付款。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二:
  (1)交易双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中国科学技术大
学(乙方)
  (2)交易标的及金额:超导量子行波参量放大器 OLSA 设计与开发,预估合
同金额为 540.00 万元。
  (3)支付方式:按合同进度进行付款。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客户 A 是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客户 A 依法存续且正常
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中科大是中国科学院所属的一所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医学、特
色管理和人文学科的理工科大学,在量子科技领域具有深厚积累,具备履约能力。
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中科大签署技术开发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
有法律保障。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具有必要性。公
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
信誉。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三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
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1.02 与中科大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品
先生、蒋成先生、王湘江先生、龚豪先生、陈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
决通过。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监事的全票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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