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47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研发工程中心建设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4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844,092 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89,731,96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155,127,216.60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034,604,743.4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
剩余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8,048,153.3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6,556,590.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
详见 2022 年 2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东
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93,869.10 93,869.10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公司研发工程中心建设完毕并已完成产权变更,上
述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募投项目“研发工程中心建
设项目”满足结项条件。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投入募集 实际投入募集 尚需支付的 利息及现金管
项目名称 预计节余资金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款项 理收益
研发工程中
心建设项目
注: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
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
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研发工程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研发工程中心建设项
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使用计
划如下:
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准)。前述尚需支付的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后续支
付包含尚未支付的相关款项。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完成后续相关待支付款项,相关待支付款项支付
完成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如仍有节余(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将直接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
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是公司基于当前所处的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已经完成结项等因素的综合考
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有效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作出的谨慎
决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研发工程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已经达到了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
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节余资金 6,102.22 万元(实际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