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达环保: 远达环保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30 19: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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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 2025-067 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63%股权、向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37%股权以及向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购
买其持有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64.93%股权,并拟
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但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2191 号)
                          (以下简称“批复”
                                  )。
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发行 2,016,793,893
股股份、向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1,184,427,480 股股份、向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发行 398,167,938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0 亿元的注册申请。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
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
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重组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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