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5-044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与变更通知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和 2025 年 9 月 26 日通知至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汉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25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该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
做相应的调整。
据此,同意公司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
分的授予价格由 11.30 元/股调整为 8.69 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 120.80 万股调整
为 157.04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30.20 万股调整为 39.26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董事、总经理梁桂武和董事、副总经理赵双龙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9 月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董事、总经理梁桂武和董事、副总经理赵双龙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
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
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