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对其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任的总裁姚良松先生、拟聘任的副总裁谭钦兴先生、拟
聘任的财务负责人赵莉莉女士和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欧盈盈女士均具备与其行使职
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历,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其中,欧盈盈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履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因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姚良松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谭钦兴先
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赵莉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欧盈盈女士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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