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 首开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27 00:14:2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9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荣街 10 号首开广场四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0 月 15 日
                至2025 年 10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第 1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
  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
  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6     首开股份           2025/10/9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
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
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
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
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
登记(须在 2025 年 10 月 15 日 14:00 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
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090982
  传真:010-59090983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
六、   其他事项
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
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
次股东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
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 5 名,
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
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首开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