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8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披
露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6),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以
下简称“长春光机所”或“控股股东”)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90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长春光机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结束的告知函》,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期间 均价(元) (万股) (%)
集中竞价交易 52.5732 240.00 1.00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
学精密机械与物理 大宗交易 —— —— —— ——
研究所 其它方式 —— —— —— ——
合 计 240.00 1.00
股份来源为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上市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
相应增加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50.00-57.20 元。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例(%)
中国科学院长 合计持有股份 10175.4784 42.40 9935.4784 41.40
春光学精密机 其中:
械与物理研究 无限售条件股份
所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持事项不存在相关股东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或承诺的情形。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影响。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