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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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
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
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
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
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
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5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大连德泽药
业有限公司被申请强制清算的进展公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案件基本情况概述
景峰医药原控股子公司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泽”)
于2022年7月16日经营期限届满。经营期限届满后,大连德泽全体股东未就延长
经营期限达成一致。2023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金州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辽0213清申3号],金州法院裁
定受理申请人武义慧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义慧君”)对
被申请人大连德泽的强制清算申请。2023年12月7日,公司收到金州法院出具的
《决定书》[(2023)辽0213强清2号],金州法院指定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联合体作为大连德泽清算组。大连德泽
因经营期限届满被法院裁定进入清算程序,自2023年12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2月2日及2023年12月8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二、 相关进展情况
(一)申请人撤回对大连德泽的强制清算申请
强清2号之一],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人武义慧君以被申请人大连德泽营业期限届满,达到解散条件,股东未
达成申请续期的股东会决议,被申请人大连德泽无法修改公司章程存续,且出现
解散事由后无法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为由,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强
制清算。金州法院于2023年11月24日裁定受理该强制清算申请,于2023年12月6
日指定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联合
体作为大连德泽清算组。清算期间,清算组已完成大连德泽部分财产的变价工作。
申请人武义慧君以2025年9月5日经全体股东决议大连德泽经营期限变更为
无固定期限、公司继续存续经营为由,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大连德泽的强制清算
申请。
金州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清算组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
分配前,申请人武义慧君以被申请人大连德泽股东会决议公司继续存续为由,请
求撤回强制清算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1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申请人武义
慧君撤回对被申请人大连德泽的强制清算申请。
(二)常德景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景泽”)受让武义慧君
持有的大连德泽股权
经大连德泽全体股东决议通过,大连德泽按股权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
配,同时对大连德泽进行减资。前述事项完成后,大连德泽总资产为2,069.85万
元,净资产为867.83万元。在前述基础上,武义慧君与常德景泽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将其持有的大连德泽32.7984%的股权(对应79.516万元注册资本出资额),
以对价300万元转让给常德景泽。
经内部决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峰”)
决定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自《民事裁定书》[(2023)辽0213强清2号之一]作出之日,大连德泽继续存
续经营并重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大连德泽全体股东决议,上海景峰取
得的分红款为14,226.03万元,鉴于大连德泽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分红款项对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
润以及本年度整体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因减资事项,上海景峰拟收回投资款
大连德泽最新净资产份额存在差额,前述实际分配款项与上述差额之间的差额预
计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
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
时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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