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主体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张香娟、柳小华、王伟荣,持有公司 157,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0.082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不超过 157,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公司股价如因实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
减持价格、数量将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张香娟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35,000股
持股比例 0.018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5,000股
股东名称 柳小华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102,000股
持股比例 0.053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2,000股
股东名称 王伟荣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20,000股
持股比例 0.010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 柳庆华 110,173,771 57.5927%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
一
王月红 5,368,229 2.8062% 同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组 际控制人、董事长柳庆华先
生的一致行动人。
张香娟 35,000 0.0183% 同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柳庆华先
生的一致行动人。
柳小华 102,000 0.0533% 同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柳庆华先
生的一致行动人。
王伟荣 20,000 0.0105% 同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柳庆华先
生的一致行动人
合计 115,699,000 60.4810%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张香娟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5,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18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5,0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0 日~2026 年 1 月 19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柳小华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02,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53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2,0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0 日~2026 年 1 月 19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王伟荣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10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0,0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0 日~2026 年 1 月 19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二)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张香娟、柳小华、王伟荣根据个
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
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