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投资”)、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
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饶润嘉”)、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上饶卓群”)、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饶卓领贰号”)、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上饶卓领”)、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饶
凯泰贰号”)、上饶市凯泰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饶凯
泰”)(晶科能源投资、上饶润嘉、上饶卓领贰号、上饶凯泰贰号以下合称“转让
方”)保证向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或“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4.9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400,208,099股。
? 晶科能源投资、上饶润嘉、上饶卓领贰号、上饶凯泰贰号参与本次询价
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 晶科能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由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晶科能源投资为晶科能源的控股股东,出让方晶科能
源投资、上饶润嘉、上饶卓领贰号、上饶凯泰贰号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晶科能
源股份比例超过总股本的 5%。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晶科能源投资、上饶润嘉、上饶卓领贰号、上饶凯泰贰
号与上饶卓群、上饶卓领、上饶凯泰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
序 转让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拟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 让数量
股东姓名 持股比
股) 例 量(股) 量(股) 占总股
号 例
本比例
注:“转让后持股比例”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晶科能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晶科能源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上市,晶科能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晶科能
源的持股比例为 68.97%。本次权益变动前,由于晶科能源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归属,导致晶科能源总股本增加,因此晶科
能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晶科能源的持股比例因上述情况被动稀释为 68.93%。
本次权益变动后,晶科能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通过询价转让减持 400,208,099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
晶科能源投资 名称 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住所 RM 803, 8/F., Yue Xiu Building, 160-174
Lockhart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9 月 18 日
上饶润嘉 名称 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
基本信息 伙)
住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
A 区 5 号楼 7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9 月 18 日
上饶卓群 名称 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基本信息 住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
A 区 5 号楼 7 楼
权益变动时间 不适用
上饶卓领贰号 名称 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
基本信息 伙)
住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
A 区 5 号楼 7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9 月 18 日
上饶卓领 名称 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基本信息 住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
A 区 5 号楼 7 楼
权益变动时间 不适用
上饶凯泰贰号 名称 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
基本信息 伙)
住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
A 区 5 号楼 7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9 月 18 日
上饶凯泰 名称 上饶市凯泰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
基本信息 伙)
住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
A 区 5 号楼 7 楼
权益变动时间 不适用
减持股数( 减持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股) 比例
晶科能源投资 2025 年 9 月 18
询价转让 人民币普通股 300,156,075 3.00%
日
合计 - - 300,156,075 3.00%
上饶润嘉 2025 年 9 月 18
询价转让 人民币普通股 51,014,849 0.51%
日
合计 - - 51,014,849 0.51%
上饶卓领贰号 2025 年 9 月 18
询价转让 人民币普通股 34,992,288 0.35%
日
合计 - - 34,992,288 0.35%
上饶凯泰贰号 2025 年 9 月 18
询价转让 人民币普通股 14,044,887 0.14%
日
合计 - - 14,044,887 0.14%
注 1:“减持比例(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如
有尾差系四舍五入。
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862,072,000 58.59%[注 1] 5,561,915,925 55.59%
晶科能源投资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316,480,000 3.16% 265,465,151 2.65%
上饶润嘉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10,984,000 2.11% 210,984,000 2.11%
上饶卓群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17,080,000 2.17% 182,087,712 1.82%
上饶卓领贰号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44,720,000 1.45% 144,720,000 1.45%
上饶卓领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87,128,000 0.87% 73,083,113 0.73%
上饶凯泰贰号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8,088,000 0.58% 58,088,000 0.58%
上饶凯泰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6,896,552,000 68.93% 6,496,343,901 64.93%
合计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注 1:晶科能源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上市,晶科能源投资持有晶科能源的持股
比例为 58.62%。由于晶科能源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
批次的股份归属,导致晶科能源总股本增加,因此晶科能源投资对晶科能源的持股
比例因上述情况被动稀释为 58.59%。
注 2: “占总股本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如有尾
差系四舍五入。
三、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实际受让
占总股 限售期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数量(
本比例 (月)
股)
摩根士丹利国际 合格境外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
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上海宁泉资产管 私募基金管理
理有限公司 人
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北京禧悦私募基 私募基金管理
金管理有限公司 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大家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
私募基金管理
人
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人
J.P. Morgan 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诺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上海睿亿投资发
私募基金管理
人
伙)
第一创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锝私募基 私募基金管理
金管理有限公司 人
博道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国泰君安金融控 合格境外机构
股有限公司 投资者
华安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江苏瑞华投资管 私募基金管理
理有限公司 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锦绣中和(天津)
私募基金管理
人
司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
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9
月 1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426 家机构
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 79 家、证券公司 52 家、保险机构 17 家、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 44 家、私募基金 230 家、信托公司 2 家、期货公司 2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5 年 9 月 15 日 7:15 至 9:15,
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24 份,均为有效报价。经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
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 15:55 结束。追加
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 12 份,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
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6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2家
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9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 年 3 月修订)》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
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