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效。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形。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险共担机制,激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优化薪酬结构,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
人才,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将
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