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8 21: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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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任期
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
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
举魏大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魏大红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
资格及条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
  魏大红,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自 1999 年 6 月起,先后
担任公司电子车间主任、生产总调度、PMC 主任、生产部经理助理、分厂厂长;
自 2016 年 5 月起任审计部副经理;2023 年 10 月起任公司工会主席;2025 年 9
月起任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目前,魏大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1,000 股,持股比例为 0.01%,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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