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音控股: 传音控股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8 19: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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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6       证券简称:传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首次和预留)由30.1429
元/股调整为26.3429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
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归属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17
日起上市流通。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本次归
属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11 月 2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4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1,140,350,575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5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
制定并实施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公司总股本 1,140,350,575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9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
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
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0.1429-1.5-1.5-0.8=26.3429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2024 年年度、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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