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1000 号九楼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以邮件和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主
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就提交的议案形成以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
《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社区 C030202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58 街坊局部调整方案》
(以下简称“调规方案”)公示已于近期完成,并将进一步开展补充公示。由于调
规方案中的建筑指标与公司正在进行中的上海六百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
目”)方案中的建筑指标有显著变化,经与政府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后,公司现拟结
合补充公示的内容对本项目方案进行调整,包括项目的建设内容、功能定位、投资
总额等,达到与徐汇区规划方案定位一致,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公司未来
转型发展。
综合考虑前期项目相关合同的执行情况,公司拟在本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对本项目前期已形成且与新方案不相关的投入成本进行处置。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项目调整符合区域规划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推
动重大投资项目进程,对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积极意义。相应处置
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情况,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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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重新进行上海六百城市更新项目设计招投标的审核意见
为加快项目设计方案的新一轮研究,拟按调整后的区域规划重新进行项目设计
招投标,预计设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项目推进需要,相关决策和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奇峰 余明阳 金 铭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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