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 劲仔食品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8 0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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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68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股份 11,124,0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450,894,159 股,扣除回购账户 11,124,000
股后的 439,770,159 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3,977,015.9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
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0.975329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
红利以 0.0975329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975329
元/股=43,977,015.90 元÷450,894,159 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5329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
(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
权登记日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注销、员工持股计
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股
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
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公司股份
方案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450,894,159 股,扣除回购账户 11,124,000
股,以 439,770,159 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3,977,015.90 元(含税)。(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公司股份 11,124,0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
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
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
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以 0.0975329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即 0.0975329 元/股=43,977,015.90 元÷450,894,159 股)。综上,在保
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5329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 A 座写字楼 46 楼劲仔食品董事会
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丰文姬、涂卓
   咨询电话:0731—89822256
   传真电话:0731—8982225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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