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深圳瑞捷”)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
并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在深圳市坂田街道雅星路 8 号星河 WORLD 双子塔 东塔 26
层尊重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孟祥薇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
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
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9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3.1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7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