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5-034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
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经民主选举、表决,
同意选举韦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韦薇女士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行
使职权。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韦薇女士,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2
年7月至2015年7月,历任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经理部法务专员;2015
年7月至2022年10月,历任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部
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19年8月至2022年1月,历任江苏振华新云电子有限
公司人力总监;2022年10月至2024年6月,历任贵州振华系统服务有限公司党委
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24年6月至今,任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韦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