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5-053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公告编号:2025-047)。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蔡东青先生提交的《关
于提请增加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增加审议
《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奥飞
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5 日披露《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37楼A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蔡晓东先生;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
(七)本次相关议案的公告全文和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5日披
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八)会议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
度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61 人,代表股份 635,128,6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2.95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14,423,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1.55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58 人,代表股份 20,705,50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8 人,代表股份 20,705,5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0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8 人,代表股份 20,705,50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3%。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0,016,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股 份数:15,593,81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根据表决结果,蔡东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29,955,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股 份数:15,532,38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根据表决结果,蔡晓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0,06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股 份数:15,644,17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根据表决结果,蔡嘉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0,073,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股 份数:15,650,29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根据表决结果,陈黄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0,076,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股 份数:15,653,15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根据表决结果,王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0,072,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股 份数:15,649,03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根据表决结果,郑国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3,536,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94%;反对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13,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122%;
反对 1,4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64%;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312,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6%;反对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89,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990%;
反对 2,70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828%;弃权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312,3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6%;反对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89,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985%;
反对 2,667,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43%;弃权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310,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3%;反对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87,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898%;
反对 2,69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954%;弃权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3,838,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69%;反对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415,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707%;
反对 1,1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39%;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3,786,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87%;反对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63,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181%;
反对 1,18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60%;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3,821,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3%;反对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98,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891%;
反对 1,18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24%;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3,860,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4%;反对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437,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770%;
反对 1,14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21%;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1,101,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17%;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80,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623%;反
对 13,921,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364%;弃权
关联股东辛银玲已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1,136,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73%;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5,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328%;反
对 13,879,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316%;弃权
关联股东辛银玲已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1,289,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13%;反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67,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693%;反
对 13,725,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893%;弃权
关联股东辛银玲已回避表决。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申林平、吴少卿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