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1      证券简称:恒鑫生活         公告编号:2025-042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6,517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1,907,6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98%,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0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00,000股,并于2025年3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6,5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
本为102,0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4,184,382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02%;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公司股本总额由102,000,000股变更为147,9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
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5,067,354股;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为112,832,64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起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
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
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
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
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该类限售股
 限售股类型
           (股)          (%)        (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公司股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    112,832,646   76.2898     -1,907,646   110,925,000   75.0000
首发前限售股     110,925,000   75.0000         0        110,925,000   75.0000
首发后限售股      1,907,646     1.2898     -1,907,646        0         0.0000
二、无限售流通股   35,067,354    23.7102     +1,907,646   36,975,000    25.0000
  总股本      147,900,000   100.0000        0        147,900,000   100.0000
  注: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
构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
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