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鉴于公
司于同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本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为保证公司监事会
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根据《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召集人说明并经全体监事同意,
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以口头通知方式
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钱沛良先生主持,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
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且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15 日
为授予日,以 11.46 元/股为授予价格向 68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19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