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晟: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6 00: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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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92         证券简称:*ST 大晟       公告编号:临 2025-037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股东许锦光持有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晟文化”)股份 34,188,164 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6.1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许锦光发来的《减持告知函》,获悉其因个人资金需
   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大晟文化股份,减持数量合计
   不超过 6,215,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1%。其中,集中竞
   价减持不超过 5,594,600 股(1.00%),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620,400 股
   (0.1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许锦光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34,188,164股
持股比例            6.1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非公开发行取得:34,188,16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许锦光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215,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1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594,600 股
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20,4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15 日~2026 年 1 月 14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非公开发行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认购的新增股票在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和上市交易;
内(即 2019 年 1 月 7 日至 2019 年 7 月 7 日)不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但
不排除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大晟文化股份,包括承诺
期间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因大晟文化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
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在承诺期内,若许锦光先生违反上述承诺,则自愿将其
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给公司。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许锦光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系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实施。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许锦光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许锦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
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许锦光先生的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许锦光先生在告知函中声明,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许锦光先生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许锦光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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