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电器: 关于永贵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5 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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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25-069
债券代码:123253         债券简称:永贵转债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
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5〕223 号),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98,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980.00
万张,债券简称“永贵转债”,债券代码“12325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3
月 19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
期日止,即 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31 年 3 月 1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9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永贵转债”转股价格
         “永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8.29 元/股调整为 18.23
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4 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98,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980.00 万张。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31
年 3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票面利率
  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90%、
第六年 2.30%。
  (五)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3 月 19 日(T+4 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当前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转股价格为 18.23 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可转换的股票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
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
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的,按其实际
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31 年 3 月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同时记增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
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
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过程中如有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到期未转股
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
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
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
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D+A×k)/(1+n+k)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
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股权激励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
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
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
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
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永贵转债”转股价格
         “永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8.29 元/股调整为 18.23
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4 日起生效。
  (三)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
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
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
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
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来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3%(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
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
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
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
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在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
可以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
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七、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
条款”的相关内容。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利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
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
当期股利。
  十、其他相关说明
  投资者如需了解“永贵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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