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 年 9 月)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一名董事主持。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设董事长一名。
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
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
第一百一十三条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
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务。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和主持,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
和监事。 董事和监事。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