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3 0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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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140,283,858 股,占上市公司
有 表 决 权 股份 的 57.3830 % 。其 中: 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 东 3 人, 代 表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
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140,243,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3%;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弃权 22,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7,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8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9%;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表决结果:同意 140,260,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84,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97%;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表决结果:同意 140,227,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0,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42%;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8%;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表决结果:同意 140,227,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0,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42%;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8%;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表决结果:同意 140,227,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0,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42%;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8%;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表决结果:同意 140,227,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0,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42%;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8%;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表决结果:同意 140,227,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0,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42%;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8%;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表决结果:同意 140,227,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0,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42%;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8%;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0%。
  表决结果:同意 140,206,7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30,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94%;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8%;弃权 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18%。
   表决结果:同意 140,206,7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30,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94%;反对 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8%;弃权 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18%。
   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经表决,选举董卫峰先生、李雪琴女士、董颖瑶女
士、董卓轩先生和郭慧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40,031,1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54,5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3944%。
   表决结果:同意 140,031,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54,5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3942%。
   表决结果:同意 140,031,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55,0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4053%。
   表决结果:同意 140,031,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54,5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3942%。
   表决结果:同意 140,031,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54,5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3942%。
   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经表决,选举张晓峰先生、黄志雄先生、徐国富先
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40,033,1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56,5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4386%。
   表决结果:同意 140,033,1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56,5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4385%。
   表决结果:同意 140,017,4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40,8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0902%。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 及议案 4 项下议案 4.01、议案 4.02 为特别决议
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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