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2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9 日的交易时
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凌沧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张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 3.00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立董事 2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 5 号)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
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022-58188588
传真号码:022-58188545
电子邮箱:rxc-zqb@ruixin-eht.com
通讯地址: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
业区(环外)海泰北道 5 号)
邮编:300392
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
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
阅。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_)代表本人/本
单位出席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
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如果委托人未对下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
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表决项下打“√”):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表决意见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应选人数2
人
《关于选举凌沧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张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应选人数2
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说明:
表决权数等于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可以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
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 3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