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监许可[2020]1969 号文)核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上 市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60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为天台铂恩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台铂恩”),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401,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41,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60,000,000 股。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增加总股本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
公司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本次授予的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登记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06,195,000 股。
(二)可转债转股增加总股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4 号)同意,公司于
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812,120,000.00 元,期限 6 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决定书[2024]104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起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奥锐转债”,债券代码“111021”。
“奥锐转债”转股期为 2025 年 2 月 5 日至 2030 年 7 月 25 日,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之日,累计转股数量为 313 股,其中 234 股来源于新增股份,79 股来
源于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增加 234 股。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意见
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综上,公司总股本因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加 5,195,000 股,因可转债转股增加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涉及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天台铂恩对所持股份自
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 1 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其他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企业持有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606,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1.63%。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份总数
号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股)
天台铂恩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6,606,000 1.63% 6,606,000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序号 限售股类型 限售期(月)
(股)
合计 / 6,606,000 /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增减数量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 数量 (股) 比例 (%)
(股) (%) (股)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总股本 406,195,234 100.00% - 406,195,234 1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锐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奥锐特关于本次限售
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