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
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48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的相关要求,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或“有研新材”)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会计师”、
“信永中和”)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核查,对申请材料进行了修改、
补充和说明。现对问询函的落实和募集说明书的修改情况逐条书面回复,并提交
贵所,请予审核。
说明: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涉及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
说明书及本回复报告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楷体(加粗)
问题 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根据申报材料,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再融资方案,
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研,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31,99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债务。
请发行人说明:(1)中国有研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本次
认购资金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项目申报与第一次董事会间隔较长原因,
定价基准日以来股价变动情况,与公司基本面、行业整体情况及可比公司是否一
致,有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9
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中国有研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本次认购资金来源是
否符合相关规定
(一)中国有研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中国有研,截止本回复出具日,中国有研持有
公司 33.09%的股份。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45,375,887 股,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00%,并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发行股票数量为准。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不考虑除权除
息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有研将持有公司 36.49%的股份,仍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中国有
研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和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均为直接持有,不涉及
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中国有研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限的具体适用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
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
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有研将持有公司 325,474,25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36.49%,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发
行方案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中国有研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
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则将对限售期
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已批准中国有研可免于发出要约。同
时,中国有研已出具《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
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监管要求。
(2)《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本办法第五
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
让。”《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上市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
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会决议公告日或
者发行期首日:(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
人;??”
中国有研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
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得转让。中国有研已出具《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所认购的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监管要求。
因此,中国有研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限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等相关规
定。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8 个月内
不得转让。针对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中国有研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
补充承诺》,承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本次新增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因此,中国有研本次发行前已持有股份的锁定期限符合《证券法》第七十五
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
另外,《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
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
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根据中国有研出具的《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
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中国有研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6 个月至本次发行结
束后 6 个月内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在本次发行
前已持有的股份及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符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
定。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有研将持有公司 325,474,255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6.49%,相关股份锁定期限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二)中国有研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符合相关规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9 条对认购资金来源的规定如下:
“发行人应当披露各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
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
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
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中国有研,中国有研已出具《关
于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确认其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
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接受公司及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
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因此,中国有研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9 条相关规定。
二、项目申报与第一次董事会间隔较长原因,定价基准日以来股价变动情
况,与公司基本面、行业整体情况及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有无应披露未披露事
项
(一)项目申报与第一次董事会间隔较长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2025 年 5 月 29 日和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并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完成项目申报,2025 年 8 月 7
日获得上交所受理。本次项目申报与第一次董事会间隔较长主要系第一次董事会
召开日与股东大会召开日间隔较长所致。
公司第一次董事会召开后,股价因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政策以及固态电池市
场热点题材等影响出现较大波动,而公司 2024 年三季度以及全年业绩有所下滑,
且中美对等关税等外部重大事件可能会对二级市场以及公司股价造成明显冲击,
进而加大公司股价波动程度。基于前述情况,考虑股价可能会有大幅波动,综合
考虑股东沟通及投资者情绪等因素,公司拟待二级市场走势预期以及公司股价相
对稳定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
且公司股价在 2025 年 4 月中旬后趋于稳定。经审慎考虑,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过本次发行方案。
(二)定价基准日以来股价变动情况,与公司基本面、行业整体情况及可
比公司是否一致,有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有研新材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董事会决议日当天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8.97 元/股,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8.94 元/股。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2.75 元/股,较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 8.94 元/股上涨了 154.47%,较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8.97
元/股上涨了 153.62%。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以来公司股价走势情况如下:
定价基准日以来股价变动情况
收盘价(元/股)
数据来源:同花顺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以来,公司股价出现三波主要涨幅,一是 2024 年 10
月初,公司股价涨至 11.97 元/股,主要受国务院等主管部门推出系列宏观经济及
资本市场支持政策等因素驱动;二是 2024 年 11 月,公司股价最高涨至 25.72 元
/股的阶段性高点,主要受固态电池等热点题材因素驱动,期间公司多次发布关
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明确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明确说
明公司小批量向客户供应动力电池用固态电解质材料,该产品业务收入占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短期业绩影响有限,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三
是 2025 年 2 月至 3 月,公司股价在回落后再次上涨至 20.91 元/股,主要受固态
电池、稀土供应等市场热点题材因素驱动;随后至 2025 年 4 月中旬,受中美对
等关税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司股价震荡下行至 14.58 元/股,中美对等关税政策落
地后,公司股价逐步回升并自 2025 年 4 月中旬以来基本稳定在 18-22 元/股的区
间。
间公司股价上涨 70.38%,固态电池概念龙头股上海洗霸、德福科技、冠盛股份
等分别上涨 247.53%、182.51%、103.30%),后由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业绩
下滑且 2024 年全年业绩亦有所下滑(2024 年度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
热点题材行情消退后逐步回调至 16 元/股左右,接近本轮行情上涨前水平。
高端靶材产品,同时稀土业务同比大幅减亏,使得公司 2025 年一季度和半年度
归母净利润较 2024 年同期大幅上升(2025 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升
本面持续好转,与公司同期股价整体上涨走势情况相符。
稀土材料、薄膜材料相关可比上市公司以及固态电池概念指数自本次发行董
事会决议日(2024 年 9 月 20)日以来,股价或指数变动情况及与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元/股
股价 涨跌幅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董事会决议日 当前 当前较董事会决议
(2024.09.20) (2025.08.31) 日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股价 涨跌幅
可比公司均值 20.03 45.15 148.62%
固态电池概念
股指数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上市公司当前股价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相比均呈上涨
趋势,可比公司涨幅平均值为 148.62%,与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趋同,且与固态电
池概念指数区间涨幅亦无明显差异。因此,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今,公司股
价上涨趋势和幅度与行业整体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较为一致。
如上所述,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2.75 元/股,较董事
会决议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8.97 元/股上涨了 153.62%,主要系受到宏观经济、资
本市场政策和热点题材等因素影响,与行业整体情况及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不存在套利情形。
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和《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确认公司及公司控股
股东中国有研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同时,由于同期固态电池概念受市场关注度较高,公司亦披
露了向客户供应动力电池用固态电解质材料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较小,对公司短期业绩影响有限的信息,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切实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以来,公司股价波动主要受到宏观经济、资
本市场政策、固态电池市场热点题材以及中美对等关税等外部因素影响,与公司
基本面存在一定差异,但与行业整体情况及可比公司情况较为一致。公司严格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信息进行
了披露,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三、中介机构核查事项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期限不存在减持情况及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关于股份锁定期的补充承诺》,核
实中国有研相关股份锁定期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中国有研签署的《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和中国有研出
具的《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关于认购资格的承诺》,并根据《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9 条规定逐条进行核查,核实本次认购对象及其
资金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市场政策、股票二级市场热点题材等情况,核实项目申报与第一次董事会间隔较
长的原因;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固态电池概念股及相关可比上市公司股价变动
情况,核实发行人股价变动与基本面、行业整体情况及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查阅
自定价基准日以来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核实是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总股本比例为 36.49%,相关股份锁定期限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中国有研用
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已出具认购资金来源相
关的承诺,本次发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9 条等相关
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认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
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
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
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
情形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中国有研已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确认其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
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
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认购对象应当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
(三)不当利益输送
根据中国有研出具的《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关于认购资格的承诺》,
中国有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
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3)认购对象的股权架构为两层以上且为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的,应当
穿透核查至最终持有人,说明是否存在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
国务院国资委直接持有中国有研 100%股权,因此中国有研不属于“股权架
构为两层以上且为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亦不存在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
等情形。
(4)中介机构对认购对象进行核查时,应当关注是否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
人员入股的情况,是否存在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并出具专项说明
中国有研由国务院国资委 100%控股,不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
况,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保荐机构已出具《保荐人关于
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核查专项说明》,发行人律师已出具《发行人律师关
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核查专项说明》。
(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竞价方式确定认购对象的,发行人应当在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披露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
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
排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由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为中国有研,不属于以竞
价方式确定认购对象的情形。
(6)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应当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信息披露是否
真实、准确、完整,是否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是否符合中
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已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
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后股价因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政策、固态电池市场热点题材以
及中美对等关税等外部因素出现较大幅度波动,2025 年 4 月中旬后发行人股价
趋于稳定,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并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股东大会,导致第一次董事会与股东大会间隔较长,从而使得项目
申报与第一次董事会间隔较长。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以来,发行人股价波动主要
受到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政策、固态电池市场热点题材以及中美对等关税等外部
因素影响,与公司基本面存在一定差异,但与行业整体情况及可比公司情况较为
一致。发行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可能影响公司
股价的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问题 2: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
品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520,762.99 万元、1,074,003.32
万元、910,249.47 万元和 183,735.90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05%、
万元、-3,260.36 万元和 3,053.33 万元,2023 年末、2024 年末公司少数股东损
益分别为-1,190.01 万元、-18,029.33 万元。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724.97 万元、22,086.32 万元、-5,452.44 万元和
-31,696.12 万元。
请发行人:(1)结合主要产品市场供需情况,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及毛利、
成本费用、减值计提、产能利用等,分析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变动、业绩下滑、部
分产品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亏损的
不利因素是否持续以及应对措施;2024 年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大幅变动的原因及
合理性;(2)分析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贸易商的变动情况、公司与贸易商的合作
是否稳定;说明公司报告期内贸易业务开展情况,相关会计处理依据;(3)说
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持续下滑、最近一年一期为负数的原
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结合主要产品市场供需情况,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及毛利、成本费用、
减值计提、产能利用等,分析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变动、业绩下滑、部分产品毛
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亏损的不利因
素是否持续以及应对措施;2024 年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520,762.99 万元、1,074,003.32 万元、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薄膜材料 96,660.48 23.63% 158,843.79 17.45% 108,400.26 10.09% 94,281.88 6.20%
铂族 178,367.73 43.61% 418,396.72 45.97% 588,770.46 54.82% 934,729.46 61.46%
贵金属、有色
金属及高端制 26,197.30 6.41% 60,564.14 6.65% 60,481.14 5.63% 61,598.64 4.05%
造
稀土材料 95,856.07 23.44% 243,678.14 26.77% 283,188.91 26.37% 398,916.76 26.23%
红外光学材料 8,923.62 2.18% 20,803.26 2.29% 26,057.00 2.43% 25,458.81 1.67%
医疗器械材料 3,003.24 0.73% 7,963.40 0.87% 7,105.56 0.66% 5,777.44 0.38%
合计 409,008.43 100.00% 910,249.47 100.00% 1,074,003.32 100.00% 1,520,762.99 100.00%
根据上表,公司主营业务中收入主要由薄膜材料,铂族,稀土材料,贵金属、
有色金属及高端制造等产品构成,报告期各期合计占比分别为 97.94%、96.91%、
续下滑,是导致公司收入下滑的主要原因;贵金属、有色金属及高端制造收入较
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薄膜材料、铂族和稀土材料产品的单价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吨
产品类别
销量 单价 销量 单价 销量 单价 销量 单价
薄膜材料 370.79 260.69 619.22 256.52 408.83 265.15 360.96 261.20
铂族 6.87 25,950.88 14.62 28,618.11 15.67 37,573.10 14.41 64,866.72
稀土材料 2,176.63 44.04 5,633.19 43.26 5,347.80 52.95 5,060.72 78.83
报告期内,公司薄膜材料、铂族、稀土材料的收入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薄膜材料主要为半导体用高纯金属溅射靶材。报告期内,公司薄膜材料
的销售单价分别为 261.20 万元/吨、265.15 万元/吨、256.52 万元/吨和 260.69 万
元/吨,较为稳定,系我国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的供给和需求均处于持续增长,行
业良性发展、景气度相对较高所致。公司薄膜材料的销量分别为 360.96 吨、408.83
吨、619.22 吨和 370.79 吨,销量不断提升一方面系公司产能和产量不断释放,
另一方面与市场需求不断增加相关,公司薄膜材料的客户主要为中国电子科技集
团子公司、京东方 A、海思光电子、台积电、芯联集成、长鑫存储、长江存储等
行业内知名半导体企业,该等企业业务持续增长,带动对公司薄膜材料的需求持
续提升。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薄膜材料价格稳定,销量持续提升使得薄膜材料产品收
入持续增长,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正面影响。
公司的铂族产品主要为汽车尾气催化所用铂族贵金属催化材料。报告期内,
公司铂族产品的销售单价分别为 64,866.72 万元/吨、37,573.10 万元/吨、28,618.11
万元/吨和 25,950.88 万元/吨,持续下降,由于铂族产品原材料铂族贵金属市场价
格公开透明,公司铂族产品的售价主要受原材料市场价格影响。燃油车汽车尾气
催化是铂族贵金属主要下游应用领域,2022 年以来,受新能源汽车对传统燃油
车的持续冲击,市场对铂族贵金属预期较为悲观,叠加铂族贵金属供给充裕,铂
族贵金属市场价格持续下降,以钯金价格为例,报告期内的市场平均价格分别为
公司铂族产品的销售单价与原材料市场价格一致。公司铂族产品的销量分别为
产能利用率也相对稳定,主要与公司下游客户需求较为稳定相关,公司铂族产品
的主要客户为客户 M、客户 N 等全球环保催化剂龙头企业,该等企业规模较大,
业务较为稳定,对铂族贵金属产品的需求较大,为公司铂族产品的销量提供保障。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铂族产品销量较为稳定,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使得铂族产
品收入下滑明显,进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下滑。
公司的稀土材料产品主要为稀土金属和稀土磁性材料,属于稀土精深加工领
域。报告期内,公司稀土材料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78.83 万元/吨、52.95
万元/吨、43.26 万元/吨和 44.04 万元/吨,持续下降,由于稀土产品市场价格公开
透明,公司稀土材料产品的售价主要受市场价格影响,2022 年以来,由于全球
稀土矿产开采供给持续增长而下游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等电机用稀土磁性材
料需求有所放缓,导致稀土行业各类型产品的市场价格持续下降,以金属镨钕为
例,报告期内的市场平均价格分别为 101.00 万元/吨、64.74 万元/吨、48.57 万元
/吨和 52.92 万元/吨,公司稀土材料产品的销售单价与市场价格一致。公司稀土
材料产品的销量分别为 5,060.72 吨、5,347.80 吨、5,633.19 吨和 1,130.47 吨,较
为稳定,稀土材料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也相对稳定,主要与公司下游客户需求较为
稳定相关,公司稀土材料产品的主要客户为客户 D、客户 P、天和磁材、中科三
环、中钢天源等国内外稀土材料龙头企业,该等企业规模较大,业务较为稳定,
对稀土产品的需求较大,为公司稀土材料产品的销量提供保障。2025 年 1-6 月,
公司稀土销量有所下滑,主要系公司受稀土行业不景气惯性影响,主动减少稀土
业务规模所致。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稀土材料产品销量较为稳定,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使得稀
土材料产品收入下滑明显,进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下滑。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波动主要受铂族产品和稀土材料产品收入下滑
影响,虽然薄膜材料收入有所增长,但由于收入规模小于铂族产品和稀土材料产
品,未能改变收入整体下降的趋势。
(二)业绩下滑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薄膜材料 19,774.32 61.11% 28,243.51 52.67% 21,510.68 30.81% 20,481.57 26.66%
铂族 2,499.54 7.72% 10,239.68 19.09% 12,423.97 17.79% 13,895.24 18.09%
贵金属、有色金
属及高端制造
稀土材料 2,784.72 8.61% -118.77 -0.22% 21,109.10 30.23% 26,660.64 34.71%
红外光学材料 3,356.15 10.37% 6,747.34 12.58% 7,559.18 10.83% 8,012.04 10.43%
医疗器械材料 885.82 2.74% 2,694.41 5.02% 2,035.62 2.92% 2,445.35 3.18%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32,359.83 100.00% 53,626.21 100.00% 69,819.77 100.00% 76,814.5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76,814.55 万元、69,819.77 万元、
学材料和医疗器械材料的毛利相对稳定。2022-2024 年,薄膜材料毛利持续增加,
稀土材料和铂族毛利持续下降,尤其是稀土材料毛利下降较多,且下降幅度高于
薄膜材料毛利增加幅度,使得公司毛利持续下降,与相应产品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销售费用 2,065.17 4,434.59 4,676.46 4,738.39
管理费用 7,956.27 14,571.58 18,678.21 18,738.55
研发费用 9,896.45 20,714.28 18,152.76 19,093.11
财务费用 2,078.33 3,327.04 2,573.81 1,909.23
期间费用合计 21,996.22 43,047.49 44,081.24 44,479.2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250.98 -1,653.47 -488.09 -273.54
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2,006.79 -13,686.20 -5,564.22 -3,467.10
列)
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2,257.77 -15,339.67 -6,052.31 -3,740.64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合计分别为 44,479.28 万元、44,081.24 万元、
年增长幅度较大,其中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提升致使计提
坏账准备有所增加以及其他应收款中 767.60 万元保证金因无法收回而全额计提
坏账准备所致;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稀土材料产品因原材料、产成品价格下降以
及部分电机用磁材产品滞销而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所致。2022-2024 年,公司
资产减值损失的增加使得公司净利润持续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8,824.83 万元、21,455.60 万元、-3,260.36 万
元和 8,466.17 万元。如上所述,2022-2024 年净利润持续下降,一方面是受稀土
材料产品和铂族产品收入、毛利下降影响,另一方面系资产减值损失提升,尤其
是稀土材料产品因市场价格下降而计提较大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2025 年 1-6 月,
公司薄膜材料业务盈利持续提升,稀土材料业务同比较大幅度减亏,使得公司净
利润有所改善。
(三)公司部分产品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变动对 变动对 变动对
项目
类型 金额 变动 毛利率 金额 变动 毛利率 金额 变动 毛利率 金额
影响 影响 影响
单价 260.69 1.63% 1.32% 256.52 -3.25% -2.69% 265.15 1.51% 1.17% 261.20
单位
薄 膜 成本
材料 毛利
率及 20.46% 2.68% 17.78% -2.06% 19.84% -1.88% 21.72%
变动
单价 25,950.88 -9.32% -10.03% 28,618.11 -23.83% -30.63% 37,573.10 -42.08% -71.56% 64,866.72
单位
成本
铂族
毛利
率及 1.40% -1.05% 2.45% 0.34% 2.11% 0.62% 1.49%
变动
单价 44.04 1.80% 1.78% 43.26 -18.30% -20.74% 52.95 -32.83% -45.60% 78.83
单位
稀 土 成本
材料 毛利
率及 2.91% 2.96% -0.05% -7.50% 7.45% 0.77% 6.68%
变动
注:上表中,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系变动率,毛利率变动系变动值。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
本的比例分别为 98.27%、96.52%、93.27%和 92.45%。
对于薄膜材料,销售单价主要由公司基于产品成本、性能、规格等与客户谈
判确定,由于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薄膜材料销售单价较为稳定;单位成本变动
主要取决于原材料铜、铝等金属的价格波动,报告期内亦较为稳定。整体而言,
公司薄膜材料的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幅度均相对较小,毛利率变动亦相对较小,
小幅变动主要系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趋势或幅度不一致所致。其中,2022-2024
年,受公司薄膜材料产能持续提升影响,单位成本中固定成本有所上升,致使薄
膜材料毛利率略有下滑;2025 年 1-6 月,新建产能释放,即产品售价较高的先进
制程高端靶材销售规模提升,带动单价提升,从而毛利率有所上升。
对于铂族,由于铂族金属市场价格公开透明,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
售价格均参考铂族金属市场价格确定。报告期内,铂族金属的市场价格持续下降,
因此公司铂族产品单价和单位成本亦持续下降,且变动幅度较为接近,毛利率变
动较小。
对于稀土材料,由于稀土产业链各环节的产品价格均公开透明,公司原材料
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均参考对应的产品市场价格确定。2022-2024 年,稀土
行业全产业链产品的市场价格均持续下降,因此公司稀土材料产品的单价和单位
成本亦持续下降,但原材料和产品的价格下降幅度不一致导致毛利率有所波动。
其中,2023 年毛利率略有上升,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稀土冶炼分析技术收入规
模提升所致,剔除该等因素影响,2023 年稀土材料的毛利率为 6.03%,较 2022
年略有下滑,主要系公司产品价格和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较为接近,且产品存在
一定的生产周期所致。2024 年毛利率大幅下滑,主要系公司产品价格进一步下
降所致,虽然原材料价格也有所下降,但总成本中相对刚性的直接人工、制造费
用等固定成本的占比提高,影响提升,使得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小于单价的下降
幅度,进而导致毛利率为负。2025 年 1-6 月,公司稀土材料销售单价有所回升,
而单位成本受 2024 年底原材料备货,采购价格相对较低影响略有下降,使得毛
利率有所回升。
(四)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
如上所述,公司收入下滑主要因为铂族产品和稀土材料产品收入下滑,公司
铂族产品和稀土材料产品与可比公司可比业务的对比情况如下:
(1)铂族产品收入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贵研铂业
-贵金属
前驱体材
料
凯大催化
-贵金属
催化材料
销售
公司铂族
产品
注:上表中 2025 年 1-6 月变动为相较于 2024 年 1-6 月的变动比例,下同。
由上表可知,公司铂族产品收入下滑趋势与可比公司整体较为一致,下降幅
度高于可比公司主要系具体产品及下游应用领域存在差异所致。
(2)稀土材料产品收入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北方稀土 1,886,609.43 45.24% 3,296,631.49 -1.58% 3,349,699.31 -10.10% 3,726,003.58
盛和资源 617,855.43 13.62% 1,137,102.57 -36.39% 1,787,744.67 6.68% 1,675,792.70
公司稀土
材料产品
由上表可知,2022-2024 年,公司稀土材料业务收入下降趋势与可比公司整
体一致,其中盛和资源 2023 年收入略有提升,根据其年报披露,主要系其当年
销量提升较多所致。2025 年 1-6 月,受稀土行业不景气惯性影响,公司主动减少
销量导致稀土材料产品收入进一步下滑。
如上所述,公司净利润下滑主要受稀土材料业务影响,部分产品毛利率为负
系稀土材料业务 2024 年毛利率为负。报告期内,公司稀土材料业务与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净利润、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1)净利润下滑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净利润 变动 净利润 变动 净利润 变动 净利润
北方稀土 126,602.51 449.98% 158,843.71 -39.44% 262,310.60 -58.75% 635,883.08
盛和资源 39,992.26 770.90% 23,425.56 -40.93% 39,657.03 -75.89% 164,494.84
公司稀土材
-523.84 94.79% -29,125.20 -1,818.26% -1,518.31 -121.39% 7,098.89
料业务
注:上表公司稀土材料业务净利润以有研稀土的净利润列示。
由上表可知,公司稀土材料业务净利润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一致。2022-2024
年,公司净利润下滑幅度高于可比公司主要原因是相比于北方稀土和盛和资源,
公司不具备稀土矿产资源,在原材料成本控制方面存在劣势,因而经营业绩受原
材料、产成品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更大,且在稀土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公
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更高。另外,2024 年公司三级子公司荣成稀土因烧
结磁材的基础材料、坯料半成品价格下降以及在开拓电机磁体市场领域过程中,
小批量样品试制失败、终端需求变更或终止,电机产品滞销而计提了较大规模的
存货跌价,也使得 2024 年公司稀土业务出现较大规模亏损情况;2025 年 1-6 月,
虽然稀土行业市场价格有所回暖,但受行业不景气惯性影响,公司销量较低,稀
土材料业务收入不足以覆盖成本和费用,致使公司稀土业务仍为亏损状态。
(2)毛利率为负
公司名称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北方稀土 12.28% 2.03% 10.25% -4.37% 14.62% -13.17% 27.79%
盛和资源 8.42% 3.19% 5.23% 0.88% 4.35% -12.29% 16.64%
公司稀土材
料业务
注:上表中毛利率变动以毛利率增减金额列示。
原材料价格也有所下降,但成本中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相对刚性,公司稀土材
料单价无法覆盖单位成本,导致毛利率出现为负的情形,而北方稀土和盛和资源
通过掌握稀土矿产资源有效控制原材料成本,即可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获取原材料,
且其产品主要集中在稀土行业产业链的中上游,因此虽然毛利率也有所下滑,但
未出现毛利率为负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持续下滑主要是受铂族产品和稀土材料产
品收入下滑影响,净利润下滑主要受稀土材料业务利润下滑影响,部分产品毛利
率为负主要是稀土材料业务 2024 年因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无法覆盖单位成本
导致毛利率为负,均系受到相关产品的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自身的经营特性影
响,具有合理性。公司稀土材料业务 2024 年毛利率为负,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
差异,主要系公司不具备稀土矿资源,在原材料成本控制方面存在劣势所致,除
此之外,公司收入变动、业绩下滑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五)导致亏损的不利因素是否持续以及应对措施
公司 2024 年度出现亏损,不利因素主要是稀土产品价格持续下降。
强对稀土资源的保护,对稀土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稀土管理条例》的实施将
进一步促进稀土行业集中度的提升,稀土供给将有序可控,稀土供给格局持续改
善,对产业链价格带来积极影响。
土材料产品的业绩已实现同比改善,导致亏损的不利因素已有所消除。
对于稀土材料产品的亏损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有效的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第一,公司将持续优化现有生产工艺进一步降本增效,提升毛利率水平;第
二,公司将增加来料加工业务,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第三,公司将加大
签订销售订单的同时锁定原材料采购价格经营策略的执行力度,进一步降低原材
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六)2024 年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万元,2024 年少数股东权益大幅度变动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及三级
子公司荣成稀土亏损金额扩大,以及公司对有研稀土持股比例由 88.7244%下降
至 45%所致(系公司根据国家稀土战略要求于 2024 年 3 月将有研稀土 38.7244%
股权转让给中稀集团,将 5%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中国有研)。
公司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少数股东损益的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有研稀土归母净利润 -390.97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1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少数股东损益① -8,654.96 -44.08
廊坊国嘉净利润 60.10 86.45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33.00% 33.00%
归属于上市公司少数股东损益② 19.83 28.53
雄安稀土净利润 155.10 535.40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49.97% 49.97%
归属于上市公司少数股东损益③ 77.51 267.57
荣成稀土净利润 -18,872.34 -2,646.63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49.00% 49.00%
归属于上市公司少数股东损益④ -9,247.45 -1,296.85
青岛稀土净利润 -473.79 -258.32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49.00% 49.00%
归属于上市公司少数股东损益⑤ -232.16 -126.58
博拓康泰净利润 85.54 94.87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9.23% 9.23%
归属于上市公司少数股东损益⑥ 7.90 8.76
合并层面分摊调整⑦ - -27.35
上市公司少数股东损益⑧=①+②+③+④+⑤+⑥+⑦ -18,029.33 -1,190.01
注 1:上表中,廊坊国嘉、雄安稀土、荣成稀土、青岛稀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
的控股子公司;博拓康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研医疗的控股子公司;
注 2:2023 年合并层面分摊调整系将有研稀土向有研新材出售固定资产对应的未实现内
部销售损益分摊调整少数股东损益。
因此,2024 年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大幅变动主要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研稀
土的持股比例下降、有研稀土归母净利润下降以及三级子公司荣成稀土净利润下
降所致,具有合理性。
二、分析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贸易商的变动情况、公司与贸易商的合作是否
稳定;说明公司报告期内贸易业务开展情况,相关会计处理依据
(一)分析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贸易商的变动情况、公司与贸易商的合作是否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十大贸易商客户(指自身不进行生产加工制造,只通过买卖赚取差价的客户)销售金额、销售金额占公司
主营营业收入的比例、报告期内合作情况及贸易商客户自身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成立 贸易商企
贸易商 合作 合作背景 原因/首次合作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年份 业实力
年份 原因
客户 A 母公司
系公司 2022 年
开发的客户,双
方合作较好,销
售金额快速增
长,报告期内合
为采购平台, 母公司系 计销售金额(含
铂 族
公司与客户 A 国内催化 通过客户 A 销
客户 A 功 能 9,098.94 2.22% 18,854.86 2.07% 560.18 0.05% - - 2020 2023
母公司长期合 剂领域龙 售金额)分别为
材料
作 头企业 0.64 万 元 、
及 14,202.26 万
元,客户 A 作为
采购平台成立
后,部分采购份
销售 成立 贸易商企
贸易商 合作 合作背景 原因/首次合作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年份 业实力
年份 原因
额通过客户 A
完成
由商社进行服 规 模 较 销售金额及数
务系下游日本 大,下游 量均有所减少,
稀 土 企业惯例,该 客户主要 系稀土价格整
客户 B 4,726.24 1.16% 11,343.85 1.25% 14,288.88 1.33% 20,962.14 1.38% 2011 2011
材料 贸易商熟悉日 为日本大 体下跌及下游
本市场故建立 型生产企 最终客户需求
合作 业 减少
该客户提供的
铂 族 报价具备优势 报价具备优势,
中大型企
客户 C 功 能 4,446.45 1.09% - - - - - - 2014 2025 且回款风险低 且为先款后货
业
材料 故建立合作 结算,故 2025
年达成合作
由其销售荧光 市场开拓
深圳荧磁
稀 土 粉及磁体产 较好,下 报告期内销售
光电科技 3,988.78 0.98% 10,143.77 1.11% 11,843.01 1.10% 13,254.94 0.87% 2014 2014
材料 品,委托其开 游为 LED 金额保持稳定
有限公司
拓市场 龙头企业
销售 成立 贸易商企
贸易商 合作 合作背景 原因/首次合作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年份 业实力
年份 原因
由商社进行服 规 模 较 销售金额及数
务系下游日本 大,下游 量均有所减少,
稀 土 企业惯例,该 客户主要 系稀土价格整
客户 D 3,614.81 0.88% 16,672.57 1.83% 26,655.83 2.48% 38,283.06 2.52% 2004 2004
材料 贸易商熟悉日 为日本大 体下跌及下游
本市场故建立 型生产企 最终客户需求
合作 业 减少
系所在地
综保区与
民营合作
方共同投
该客户的采购
资、建设、
报价较高,且结
铂 族 报价具备优势 运营的以
算方式为先款
客户 E 功 能 2,546.82 0.62% - - - - - - 2023 2025 且回款风险低 铂族金属
后货,合作风险
材料 故建立合作 精炼及深
低,故 2025 年
加工为主
达成合作
体 的 企
业,具备
一定的规
模和实力
销售 成立 贸易商企
贸易商 合作 合作背景 原因/首次合作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年份 业实力
年份 原因
业内口碑 该客户系通过
其他客户介
赣州金虔 较好,距 其他客户介绍
稀 土 绍,在业内具
山稀土有 2,393.81 0.59% - - - - - - 2023 2025 离稀土矿 建立合作,商业
材料 有较好的商业
限公司 区地理位 信誉较好,故达
口碑
置较近 成合作
由商社进行服 规 模 较 2024 年起销售
务系下游日本 大,下游 金额增加系客
稀 土 企业惯例,该 客户主要 户采购平台调
客户 F 1,895.88 0.46% 3,964.74 0.44% 1,889.88 0.18% 1,727.87 0.11% 2015 2015
材料 贸易商熟悉日 为日本大 整,一部分份额
本市场故建立 型生产企 通过该主体采
合作 业 购
深圳京磁 由其销售荧光 市场开拓
新材料科 稀 土 粉及磁体产 较好,下
技有限公 材料 品,委托其开 游为 LED
销售金额增长
司 拓市场 龙头企业
下游主要 报告期内销售
苏州中荧 其他客户介绍
为江浙沪 金额增加较快,
一号光电 稀 土 建立合作,由
科技有限 材料 其销售荧光粉
源汽车企 汽车客户需求
公司 及磁体产品
业 增加
销售 成立 贸易商企
贸易商 合作 合作背景 原因/首次合作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年份 业实力
年份 原因
高系其集中采
由商社进行服 规 模 较 购和备货所致,
务系下游日本 大,下游 后销售金额有
稀 土 企业惯例,该 客户主要 所减少,主要受
客户 G 837.05 0.20% 9,906.68 1.09% 40,268.46 3.75% 94,312.35 6.20% 2015 2015
材料 贸易商熟悉日 为日本大 稀土价格整体
本市场故建立 型生产企 下跌影响,同时
合作 业 一部分采购份
额转由客户 F 进
行采购
国 有 企 客户需求量不
铂 族 报价具备优势 业,所属 固定且其采购
客户 H 功 能 717.39 0.18% - - 4,409.34 0.41% - - 2022 2023 且回款风险低 公司为国 来源较广,各年
材料 故合作 内知名流 度存在波动系
通企业 正常情况
销售 成立 贸易商企
贸易商 合作 合作背景 原因/首次合作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年份 业实力
年份 原因
该客户为欧洲
欧洲老牌
老牌稀土企
稀 土 企 稀土价格下降
稀 土 业,对欧洲市
英国 LCM 671.89 0.16% 825.96 0.09% 1,373.25 0.13% 4,131.73 0.27% 1992 2011 业,市场 原因导致销售
材料 场了解深入,
为欧洲, 金额下降
委托其开发欧
实力较强
洲市场
由商社进行服 规 模 较 销售金额及数
务系下游日本 大,下游 量均有所减少,
北京坤秦
稀 土 企业惯例,该 客户主要 系稀土价格整
新材贸易 559.95 0.14% 1,611.02 0.18% 2,410.43 0.22% 3,563.63 0.23% 2015 2015
材料 贸易商熟悉日 为日本大 体下跌及下游
有限公司
本市场故建立 型生产企 最终客户需求
合作 业 减少
拥有稀土
材料线上
天津十七 因对方报价较 最终客户需求
稀 土 销 售 渠
元素科技 512.06 0.13% 1,072.22 0.12% 3,262.68 0.30% 139.16 0.01% 2019 2020 为有利开展合 减少故采购规
材料 道,具备
有限公司 作 模减少
一定渠道
资源
销售 成立 贸易商企
贸易商 合作 合作背景 原因/首次合作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年份 业实力
年份 原因
央企下属 客户需求量不
该贸易商为业
铂 族 贵金属贸 固定且其采购
内知名企业,
客户 I 功 能 424.07 0.10% 56,518.41 6.21% 910.62 0.08% - - 2003 2023 易公司, 来源较广,各年
商业条件合适
材料 业内龙头 度存在波动系
建立合作
企业 正常情况
中稀集团所属
广东省南 成员单位,客户
中稀集团所属 所属集团
方稀土储 内部调整原因
稀 土 企业,公司与 为国内稀
备供应链 - - - - - - 2,743.36 0.18% 2013 2022 变更采购主体,
材料 中稀集团持续 土产业龙
管理有限 报告期内公司
合作 头企业
公司 与中稀集团持
续合作
销售 成立 贸易商企
贸易商 合作 合作背景 原因/首次合作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年份 业实力
年份 原因
中国稀有稀土
所属企业,所属
集团内部业务
中国稀有稀土 所属集团 调整,转由生产
广西稀有
稀 土 所属企业,公 为国内稀 型企业直接采
稀土贸易 - - - - - - 3,472.57 0.23% 2014 2022
材料 司与中国稀有 土产业龙 购,故后续合作
有限公司
稀土持续合作 头企业 终止,报告期内
公司与中国稀
有稀土持续合
作
自行开发,该
在宁波地 作 稳 定 , 2025
宁波奥翰 贸易商在宁波
稀 土 区具备一 年公司收缩贸
国际贸易 - - 3,397.40 0.37% 2,170.42 0.20% 2,199.12 0.14% 2016 2022 地区有良好销
材料 定销售实 易业务规模,因
有限公司 售渠道,能够
力 合作利润较低
迅速出货
故终止合作
对方存在临
在宁波等 系客户临时需
宁波晋周 时、急迫采购
稀 土 地具备一 求达成的临时
磁材有限 - - 2,749.06 0.30% - - - - 2019 2024 需求,价格较
材料 定销售实 合作,后续未再
公司 有利,故建立
力 有新的订单
合作
销售 成立 贸易商企
贸易商 合作 合作背景 原因/首次合作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年份 业实力
年份 原因
中稀集团所属
成员单位,客户
中稀(凉 中稀集团所属 所属集团
内部调整原因
山)稀土贸 稀 土 企业,公司与 为国内稀
- - 2,978.76 0.33% - - - - 2022 2024 变更采购主体,
易有限公 材料 中稀集团持续 土产业龙
报告期内公司
司 合作 头企业
与中稀集团持
续合作
客户需求量不
该贸易商为业 央企旗下
铂 族 固定且其采购
内知名企业, 贵金属公
客户 G 功 能 - - 16.42 0.00% 3,198.89 0.30% 56.94 0.00% 2018 2018 来源较广,各年
商业条件合适 司,规模
材料 度存在波动系
建立合作 较大
正常情况
销售 成立 贸易商企
贸易商 合作 合作背景 原因/首次合作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年份 业实力
年份 原因
客户自身需求
集科、工、 不固定,且市场
贸为一体 价格波动较快,
铂 族 报价具备优势
的综合性 无固定供应商,
客户 K 功 能 - - - - - - 2,953.21 0.19% 2001 2022 且回款风险低
公司,业 主要根据报价
材料 故建立合作
内具备一 选择供应商,合
定知名度 作存在临时性、
偶发性
客户需求量不
固定且其采购
国 有 企 来源较广,各年
铂 族 报价具备优势 业,所属 度存在波动系
客户 L 功 能 - - 1,899.76 0.21% 2,057.52 0.19% - - 1997 2023 且回款风险低 公司为国 正常情况,与上
材料 故建立合作 内知名流 表客户 H 系同控
通企业 企业,存在采购
平台切换的情
况
合计 39,612.13 9.69% 146,060.07 16.05% 117,077.88 10.89% 189,416.71 12.43% - - - -
注:上表中贸易商为报告期内前十大贸易商的合并。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较大的贸易商客户主要集中于稀土材料和铂族功能
材料业务领域,公司与前十大贸易商客户合作总体稳定,各期前十大贸易商变动
较小。
报告期内,前十大贸易商中持续合作贸易商客户数量及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前十大贸易商
期间 收入 客户合计收入比 持续合作家数 家数占比
例
注:持续合作贸易商指除当期外,报告期内至少于另外 1 年或 1 期与发行人存在交易的
贸易商。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与各期前十大贸易商中多数保持持续合作,各期
前十大贸易商中与公司持续合作的贸易商数量分别为 7 家、10 家、8 家和 7 家,
持续合作贸易商的销售收入金额占到前十大贸易商合计销售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料业务 2025 年新拓展 2 家贸易商客户所致。铂族功能材料为流通性较好的大宗
类商品,市场价格相对透明,贸易型企业采购铂族功能材料的核心考虑因素为供
应商报价,因此普遍采用开发更多供应商及采购渠道以获取更优报价的经营策略。
对于公司而言,由于铂族功能材料业务客户预付款比例较大且信用期较短,客户
开发风险较低,公司亦采取了相对积极的市场策略,通过行业协会、拜访营销等
市场策略开拓新客户。
从业务类别和贸易商企业背景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贸易商客户包括稀土
材料客户及铂族功能材料客户。稀土材料贸易商客户以客户 D、客户 B、客户 F
等商社型公司和稀土产业集团成员单位为主,前者系基于日本厂商需求为其在中
国采购稀土材料,后者系中稀集团、中国稀有稀土等国内龙头稀土产业集团的贸
易平台或生产公司,基于库存需求或生产所需向公司采购稀土原材料。总体而言,
稀土材料业务涉及的贸易商客户较为稳定,多为有固定需求的商社公司或综合实
力突出的大型集团公司,且与公司合作时间较久,合作模式稳定。销售金额波动
主要系市场价格下降以及终端客户采购主体切换调整所致。铂族功能材料方面,
贸易商客户亦以客户 A、客户 I 等需求稳定的采购平台型、贸易平台型公司为主,
主要客户稳定。同时,因铂族功能材料具备大宗商品特征且产品型号、规格相对
固定,故公司主要基于客户报价、回款条件、信用风险遴选贸易商客户,合作模
式稳定。销售金额变动主要系贸易商客户需求量不固定且其采购来源较广所致。
从商业信誉和回款能力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贸易商客户均具备一定的业
务规模和经营能力,且属于账期较短、回款能力较好的企业,报告期内上述主要
贸易商客户不存在逾期回款的情况。其中铂族功能材料方面,除客户 A 存在 10
个工作日的信用期外,其余贸易商客户均按照“先款后货”模式结算,信用风险
较低。稀土材料方面,主要贸易商客户的信用期均在 120 天以内,与公司稀土材
料业务非贸易商客户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稀土材料业务和铂族功能材料业务贸易商客户呈现不同特征,
主要贸易商客户变动较小,铂族功能材料业务新增贸易商客户系公司业务模式所
致,公司与贸易商客户的合作整体较为稳定。
(二)说明公司报告期内贸易业务开展情况,相关会计处理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贸易业务收入、毛利及占比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贸易业务收入 1,747.73 14,337.18 37,821.39 57,387.80
主营业务收入 409,008.43 910,249.47 1,074,003.32 1,520,762.99
占比 0.43% 1.58% 3.52% 3.77%
贸易业务毛利 633.86 2,125.28 758.43 2,025.81
主营业务毛利 32,359.83 53,626.21 69,819.77 76,814.55
占比 1.96% 3.96% 1.09% 2.64%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57,387.80 万元、37,821.39 万元、
万元及 633.86 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2.64%、1.09%、3.96%及 1.96%。
公司贸易业务收入、毛利金额及占比较小,且整体呈持续下降态势,系公司调整
业务模式主动控制贸易业务规模所致。
公司的贸易业务以稀土材料为主,报告期内稀土材料的贸易收入分别为
例分别为 91.03%、80.69%、67.96%及 6.47%,2024 年占比下降系公司开展偶发
性铂族功能材料贸易业务形成 1,439.42 万元贸易业务收入,2025 年 1-6 月占比较
低系稀土材料贸易业务收入大幅减少,公司当期贸易业务收入主要由医疗器械材
料贸易收入构成。由于稀土材料本身具有大宗交易产品的特性,流通性较好且价
格透明,公司基于平衡库存量、回收资金、维护合作等原因开展稀土材料产品贸
易业务。报告期内,在国家推动稀土行业战略整合的大背景下,公司对稀土材料
业务进行调整,主动减少贸易业务规模,更为聚焦高附加值磁性材料产品的生产
制造与销售。除稀土材料外,公司的医疗器械材料、铂族功能材料等产品也存在
少量或偶发贸易业务情况。
公司稀土材料贸易业务涉及的产品主要为原材料,即稀土氧化物和稀土金属,
并以稀土氧化物为主。一方面,稀土氧化物和稀土金属作为大宗商品,流通性较
好,公司在客户存在需求且价格合适的情况下出售可以回笼资金、贡献效益;另
一方面,公司根据生产计划一般提前一个月采购备货,在原材料价格下降的情况
下,公司出售原材料可避免价格进一步下降造成的更大损失,因此稀土贸易业务
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稀土材料业务采购的原材料并最终用于直接出售的金额及占
比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贸易业务 54.14 93.35 9,690.68 433.58 30,418.14 311.58 50,764.27 282.26
稀土材料 63,930.83 1,682.86 171,085.34 4,147.64 259,758.44 3,463.14 352,640.94 3,248.53
占比 0.08% 5.55% 5.66% 10.45% 11.71% 9.00% 14.40% 8.69%
注:贸易业务采购指未经加工,采购后直接对外出售部分对应的采购金额及数量。
根据上表,报告期内,公司直接出售的稀土原材料采购金额占稀土材料采购
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14.40%、11.71%、5.66%及 0.08%。一方面,公司采购的原
材料主要用于生产,只有少量用于贸易,因此直接出售的稀土原材料采购金额占
比较小;另一方面,直接出售的稀土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均快速降低,与公司
贸易业务规模收缩的趋势匹配。
由于稀土材料的大宗商品属性,业内企业开展贸易业务系常见情形,市场案
例如下:
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 涉及贸易业务情况
稀土矿、稀土氧化物等产品
经营范围涉及并从事稀土产品贸易活
中国稀土 的生产运营,以及稀土技术
动,收入金额未披露
研发、咨询服务
下属国贸公司以稀土贸易为核心业
稀土原料产品、 稀土功能
务,根据北方稀土 2025 年半年报,贸
北方稀土 材料产品及稀土终端应用
易业务分部 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产品
稀土矿采选、冶炼分离、 金 存在贸易业务,自国外进口稀土精矿
盛和资源 属加工、 稀土废料回收以 取得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国内客
及锆钛矿选矿业务 户,2024 年收入金额为 31.74 亿元
(2)贸易业务涉及的客户、供应商
公司稀土材料贸易业务涉及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稀土材料 是否
序 主要销售 成立
客户名称 金额 贸易业务收 关联
号 内容 时间
入比例 方
氧化镧、
氧化钐
氧化钐、
氧化镓
深圳众诚达应用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113.07 99.96%
占稀土材料 是否
序 主要销售 成立
客户名称 金额 贸易业务收 关联
号 内容 时间
入比例 方
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
司
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
限公司
宁波复能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9,018.68 92.56%
包头市信成稀土新材料有限公
司
氧化铽、
氧化镧
中天捷晟(天津)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
合计 28,197.52 92.40%
合计 52,107.03 99.75%
注:中稀集团 2024 年参股公司子公司有研稀土,于 2024 年 3 月认定为公司关联方,中
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作为中稀集团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为关联方,下同。
根据上表,公司稀土材料贸易业务的下游客户较为集中,各期前五大客户占
贸易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 90%以上,主要客户中除中稀集团所属成员单位为关联
方外,不存在其他关联方。
公司稀土材料贸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稀土材
序 主要采购内 料贸易业 成立年 是否关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号 容 务采购金 份 联方
额比例
四川省乐山锐丰冶金有限公 氧化镧、氧
司 化钐
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
公司
广西国盛稀土新材料有限公
司
广东先导微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
合计 53.91 99.58%
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
公司
北京升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
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 氧化铽、氧
公司 化镨钕
四川省乐山锐丰冶金有限公
司
合计 4,928.92 50.86%
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
北京升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
中稀(广西)金源稀土新材
料有限公司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9,536.41 64.23%
占稀土材
序 主要采购内 料贸易业 成立年 是否关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号 容 务采购金 份 联方
额比例
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
北京升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 氧化铽、氧
司 化镨钕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定南大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
司
合计 26,771.31 52.74%
注:上表中的金额为自该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中最终用于直接出售部分对应的采购金额,
不含用于生产部分的采购金额。
根据上表,公司稀土材料贸易业务涉及的供应商相对集中,最近一期占比较
高系公司主要稀土氧化物包括氧化镝、氧化铽、氧化镨钕等未发生贸易业务,仅
有小批量氧化镧、氧化镓等稀土氧化物发生贸易业务导致集中度较高。以上贸易
业务涉及的主要供应商中,除中稀集团所属成员单位为关联方外,不存在其他关
联方。
综上所述,公司稀土材料贸易业务的主要供应商均为公司生产稀土金属所用
原材料稀土氧化物的供应商,公司采购稀土氧化物后主要用于生产,少量基于平
衡库存量、回收资金、维护合作等原因出售形成贸易业务;主要客户均为公司日
常开展稀土材料生产销售业务所熟悉的稀土行业内厂商,其存在采购稀土氧化物
的需求时公司向其出售氧化物形成贸易业务。公司的稀土材料贸易业务具有商业
合理性,且除中稀集团所属成员单位为关联方外,不存在其他关联方或异常客户、
供应商。
(1)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
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
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
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
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
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
例等确定。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①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②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③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
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
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
括:
①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②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③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④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2)发行人贸易业务会计处理依据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贸易业务实质
判定公司属于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以此确定收入确认核算方式。公司稀土
材料贸易业务以总额法确认收入,具体依据如下:
控制权的判定
公司贸易业务实际情况 具体分析
依据
同,客户与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的购销交易关系,
公司负责向客户销售商品并承担明确的责任义
务。公司与客户、供应商三方之间的责任义务能
够有效区分;
企业承担向客 2、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中均无客户指定产品供
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
户转让商品的 应商的条款,公司需将产品交付到客户指定地
商品的主要责任
主要责任 点,客户需对产品进行验收或签收,对于验收类
产品,产品符合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后由客户在签
收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确保所销售的商品可以被客户接受、对商品的质
量负责、提供售后服务、解决客户投诉等
公司承担与转让商品相关的风险,公司承担客户
签收前的存货风险,包括存货保管风险、运输途
中的风险等:
相关产品的控制权并承担相关产品的存货风险;
企业在转让商
公司可以主导商品的用途并承担了货物的价格 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前
品之前或之后
变动风险; 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
承担了该商品
的存货风险
物存在质量问题,应由公司对客户进行赔偿;
公司履行入库手续,对外销售时,公司履行出库
手续并运输至客户,采购和销售存在一定的时间
周期,公司实际承担存货风险
销策略等因素并结合公司盈利目标确定报价,具
企业有权自主 备所交易商品的自主定价权;
公司在价格区间内可
决定所交易商 2、销售合同中以单价、数量的形式明确约定了
以自主定价
品的价格 产品价款,价格本身不区分采购成本及利润部
分,也不属于浮动价格,亦不在合同中约定计价
公式方法
款相互独立,支付条件和时点均不具备相关性;
其他相关事实 公司承担向客户收取
和情况 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
司的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情形,公司承担应收客户
款项的信用风险
注: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因排产无法及时满足客户需求而直接采购后销售客户的情况,
该等情况下产品直接由供应商运输至客户处,但存货风险仍由公司实际承担。
根据上表,公司在开展稀土材料贸易业务时属于主要责任人,在向客户转让
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承担存货风险,自主
决定交易价格,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因此,公司稀土材料贸
易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此外,除稀土材料外,公司开展的医疗器械经销业务亦按照总额法核算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登士柏等品牌的口腔耗材类产品,公司开展经销业务系
依托成熟的代理产品销售渠道网络,重点推广自有产品,从而借助渠道效应拉动
自有产品销量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医疗器械贸易业务报告期各期收入金额分别
为 1,530.95 万元、3,156.33 万元、2,690.74 万元及 1,147.02 万元,按照总额法核
算的具体依据如下:
控制权的判定
公司贸易业务实际情况 具体分析
依据
同,公司负责向客户销售商品并承担明确的责任
义务;
企业承担向客
户转让商品的
对产品进行验收; 商品的主要责任
主要责任
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包装、资质证照负责,并
提供安装、技术培训、退换货等售后服务
至公司仓库后,公司取得相关产品的控制权并承
担相关产品的存货风险;
企业在转让商
数量及库存水平; 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前
品之前或之后
承担了该商品
品的参展及广告费用,于约定区域内营销产品; 的存货风险
的存货风险
等问题客户可拒收,并由公司对客户进行赔偿;
交付,承担在途风险
企业有权自主 备自主定价权;
决定所交易商 2、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中以单价、数量的形式 公司可以自主定价
品的价格 明确约定了产品价款,价格本身不区分采购成本
及利润部分,亦不在合同中约定计价公式方法
控制权的判定
公司贸易业务实际情况 具体分析
依据
款相互独立,支付条件和时点均不具备相关性;
其他相关事实 公司承担向客户收取
和情况 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
司的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情形,公司承担应收客户
款项的信用风险
除稀土材料及医疗器械材料外,公司其他业务涉及零星或偶发性贸易业务。
以铂族功能材料为例,报告期内公司仅 2024 年开展一笔铂族功能材料贸易业务,
系偶发性业务,公司承担代理人角色,按照净额法核算收入,收入金额为 1,439.42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合理区分其在贸易业务中承担的代理人或主要责任人的角色,
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会计处理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持续下滑、最近一年一
期为负数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724.97 万元、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现金流状况良好。
款跨报告期回款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该大额应收账款
回款较慢,其 2.34 亿元应收账款于 2025 年一季度收回。剔除该因素后,202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仍有下滑主要系公司收入下滑和净利润下滑所致。
下滑,主要系存货增加所致,由于供货、备货需求,公司 2025 年 6 月末存货账
面价值较 2024 年 12 月末增加 5.54 亿元。2022 年至 2025 年,公司各年度 1-6 月
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2,280.18 万元、-30,132.23 万元、-95,317.71
万元和-22,505.81 万元,因此 2025 年 1-6 月不存在显著异常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持续下滑、最近一年一期为负数
是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结果反映,具有合理性。
四、中介机构核查事项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用领域及市场供需情况;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及毛利、成本费用、资产减值、
产能利用率等明细数据,分析相关变动原因及影响;查看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
告资料,获取其主要财务数据、细分业务构成等情况并与发行人数据进行比较分
析;与发行人管理层沟通,了解发行人 2024 年亏损的原因,是否仍在持续及应
对措施;取得发行人 2023 年和 2024 年少数股东损益计算明细表,分析 2024 年
变动原因。
金额、合作年限资料,分析报告期内主要贸易商客户变动情况;访谈发行人管理
层及相关业务人员,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贸易商客户中涉及新增合作及终止
合作的原因;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业务板块的贸易业务产品构成、收入金额、
毛利金额等明细资料;访谈发行人业务人员,了解各业务板块开展贸易业务的情
况;访谈发行人财务人员,了解报告期内贸易业务的收入核算方法,收集发行人
从事贸易业务的采购及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
件,分析发行人贸易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了解和分析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且 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6 月为负的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滑影响,净利润下滑主要受稀土材料业务利润下滑影响,部分产品毛利率为负主
要是稀土材料业务 2024 年因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无法覆盖单位成本所致,均
系受到相关产品的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自身的经营特性影响,具有合理性。发
行人稀土材料业务 2024 年毛利率为负,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发行
人不具备稀土矿资源,在原材料成本控制方面存在劣势所致,除此之外,发行人
收入变动、业绩下滑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 2024 年度亏损
的不利因素主要是稀土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在国家政策调控的影响下,2025 年
上半年,稀土产品的市场价格已经有所回暖,导致发行人亏损的不利因素已有所
改善,且发行人已经采取了有效的应对措施防止持续亏损。2024 年发行人少数
股东损益大幅变动主要系发行人对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的持股比例下降、有研稀
土归母净利润下降以及三级子公司荣成稀土净利润下降所致,具有合理性。
商客户以国内大型稀土产业集团为主,合作较为稳定;铂族功能材料业务的贸易
商客户存在一定变化,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存在新开拓的贸易商客户,符合行业经
营特征,总体而言,发行人的主要贸易商客户构成及合作关系较为稳定。报告期
内,发行人贸易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57,387.80 万元、37,821.39 万元、14,337.18
万元及 1,747.7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77%、3.52%、1.58%及
务规模所致;发行人合理区分其在贸易业务中承担的代理人或主要责任人的角色,
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会计处理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行人正常业务开展的结果反映,具有合理性。
万元、55,178.68 万元、82,784.9 万元、86,150.63 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
降趋势。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121,087.11 万元、
价准备金额为 13,343.63 万元,同比增幅较大。3)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
面价值分别为 107,447.09 万元、135,082.29 万元、141,148.41 万元、146,380.97
万元,主要以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为主。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交易内容、金额、信
用政策等,分析公司应收账款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报告
期内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账龄、下游客户信用风险、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分
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结合公司存货结构、销售情况及
周期等,分析公司存货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转销或转回的依据及合理性,
结合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预计价格、期后结转情况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
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与同行业计提水平是否存在差异;(3)结合固定资产内容、
类别、使用状态、预期寿命等,分析是否出现减值迹象,相关折旧、减值计提是
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问题 2.1-2.2 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交易内容、金额、信用政策等,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报告期内应收账款
回款情况、账龄、下游客户信用风险、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公司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交易内容、金额、信用政策等,分
析公司应收账款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交易内容、金额、信用政策等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 主要信用政
序号 应收账款余额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余额占比 交易内容 收入占比 策内容
铂族功能
材料
铂族功能
材料
铂族功能 10 天(工作
材料 日)
合计 155,140.71 37.93% —
铂族功能
材料
铂族功能
材料
铂族功能
材料
铂族功能 10 天(工作
材料 日)
合计 371,575.01 40.82% —
铂族功能
材料
铂族功能
材料
漳州市合琦靶材科 贵金属功
技有限公司 能材料
合计 646,602.44 60.20% —
铂族功能
材料
铂族功能
材料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 主要信用政
序号 应收账款余额 销售金额
客户名称 余额占比 交易内容 收入占比 策内容
贵金属功
能材料、
薄膜材料
等
合计 1,102,455.02 72.49%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均为业内知名大型企业,应收账款交易内容主要为
铂族功能材料、稀土材料、薄膜材料等。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
额及占比均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销售产品类别,对主要客户的主要信用政策多为 7 天至
防军工行业单位如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洛阳电光设备研究所、湖北久之洋红外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信用期相对较长,为 360 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铂族 178,367.73 43.61% 418,396.72 45.97% 588,770.46 54.82% 934,729.46 61.46%
薄膜材料及贵
金属
稀土材料 95,856.07 23.44% 243,678.14 26.77% 283,188.91 26.37% 398,916.76 26.23%
红外光学材料 8,923.62 2.18% 20,803.26 2.29% 26,057.00 2.43% 25,458.81 1.67%
医疗器械材料 3,003.24 0.73% 7,963.40 0.87% 7,105.56 0.66% 5,777.44 0.38%
合计 409,008.43 100.00% 910,249.47 100.00% 1,074,003.32 100.00% 1,520,762.99 100.00%
注:公司薄膜材料和贵金属业务由子公司有研亿金开展,故合并列示,下同。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铂族 99.95 0.10% 23,470.46 28.35% 0.00 0.00% 0.00 0.00%
薄膜材料及贵
金属
稀土材料 41,413.00 40.80% 23,151.37 27.97% 28,122.68 50.97% 25,783.05 62.95%
红外光学材料 13,420.94 13.22% 14,825.50 17.91% 14,416.00 26.13% 6,116.96 14.93%
医疗器械材料 829.76 0.82% 659.45 0.80% 366.39 0.66% 535.29 1.31%
合计 101,514.25 100.00% 82,784.90 100.00% 55,178.68 100.00% 40,960.35 100.00%
如上表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520,762.99 万元、
款余额分别为 40,960.35 万元、55,178.68 万元、82,784.90 万元和 101,514.25 万元,
呈上升态势。公司应收账款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铂族产品营业收入占比较大,各期占比约 43%-62%,铂族产品营
业收入下降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下降。但铂族产品 2024 年末由于一笔大额应
收账款未于当年内回款,导致期末形成 23,470.46 万元应收账款,使得公司 2024
年末应收账款有所增加,2025 年 1 月该等款项已收回。
(2)报告期内,公司薄膜材料及贵金属产品营业收入各期占比分别为
趋势,但是由于各期营业收入规模小于铂族产品和稀土材料产品(2025 年 1-6
月除外),整体营业收入呈下降态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薄膜材料及贵金属产
品的应收账款余额随营业收入增长有所提升,提升速度快于营业收入主要系该业
务下游客户多为大型半导体集成电路企业,该等客户信用风险较小,公司为保证
与该等客户的稳定持续合作,在信用期限内且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该等客户应收账
款余额有所提升所致。
(3)公司稀土材料营业收入各期占比约 25%,稀土材料营业收入下降导致
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下降。2022 年至 2024 年末,稀土材料业务应收账款较为稳定,
未与收入同比例下滑,主要系在稀土行业整体承压的情况下客户回款有所放缓,
公司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尽量保持应收账款规模稳定。2025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
增加主要系公司二季度稀土材料销量增长,部分销售订单由于信用账期于 6 月末
尚未完成回款所致,从而导致公司 2025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有所增加。
(4)公司红外光学材料营业收入各期占比约 2%左右,占比较低,对公司营
业收入变动趋势影响较小。2023 年以来,公司红外光学材料新开拓部分账期相
对较长(如 360 天)的国防军工行业客户,该等客户回款周期较长,使得公司红
外光学材料应收账款较 2022 年末有所增长。
(5)公司医疗器械材料营业收入各期占比不足 1%,占比较低,对公司营业
收入变动趋势影响较小。同时,公司医疗器械材料应收账款金额亦相对较小,对
公司应收账款的变动趋势亦影响有限。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下滑主要系铂族产品和稀土材料产品收
入下降较多所致,而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薄膜材料及贵金属业务收入增长带动应
收账款余额相应增长,以及铂族产品 2024 年末存在一笔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未
按期回款(2025 年 1 月已完成回款)所致,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存在
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账龄、下游客户信用风险、同行
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截至 2025 年 8 月末,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A) 101,514.25 82,784.90 55,178.68 40,960.35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B) 58,100.83 73,299.76 53,301.76 39,523.64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B/A) 57.23% 88.54% 96.60% 96.49%
注:表格中,期后回款金额,统计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
如上表所示,截至 2025 年 8 月末,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分
别为 96.49%、96.60%、88.54%和 57.23%,回款比例较高。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2022 年末、2023 年末仍分别有 1,436.71 万元和
款余额 1,007.50 万元。山西京宇天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不善,无法支付剩余货款,
有研稀土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山西京宇天成科技有限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
产或财产线索。公司已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客户山西京宇天成科技有限公
司应收账款余额 1,007.50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余尚未回款应收账款金额均
相对较小,公司已按应收账款计提政策充分计提坏账准备。2022 年末、2023 年
末剔除山西京宇天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剩余未回款金额分别为 429.21
万元、869.42 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 276.11 万元、795.79 万
元 , 计 提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比 例 分 别 为 64.33% 、 91.53% , 主 要 系
LEE-TECHCO.,LTD.因经营不善未回款 153.11 万元(已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重庆优叡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未回款 94.24 万元(已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以及其余国防军工行业单位回款周期较长所致。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中,仍有 9,485.14
万元尚未收回,剔除山西京宇天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金额 1,007.50 万元,尚
未回款应收账款金额为 8,477.64 万元,主要包括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未回款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未回款 173.25 万元等。客户信用期内未
回款金额为 7,514.20 万元、占比 88.64%,客户信用期外未回款金额为 963.44 万
元、占比 11.36%。应收账款账龄 1 年及以内金额为 7,494.78 万元、占比 88.41%,
应收账款账龄 1 年以上金额为 982.86 万元、占比 11.59%。应收账款账龄 1 年及
以内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 152.65 万元、计提比例 2.04%,应收账款账龄 1
年以上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 123.46 万元、计提比例 12.5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账龄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合计 101,514.25 100.00% 82,784.90 100.00% 55,178.68 100.00% 40,960.35 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主要为 1 年以内(含 1 年),
公司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95.66%、96.44%、94.87%和 94.77%。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整体较短,坏账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及信用风险情况如下: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信用状况
系拥有 200 余年历史的大型跨国企业,行
业知名企业,信用良好
系全球专用化学品龙头公司、大型跨国企
业,行业知名企业,信用良好
专注于功能材料业务,系行业知名的大型
跨国企业,信用良好
系上市公司京东方 A 的下属子公司,信
用良好
是中国领先的贵金属贸易及综合服务商,
信用良好
主要以中国、俄罗斯及中亚地区为中心,
国公司,信用良好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信用状况
限公司 科技前五大供应商,在靶材领域具备一定
实力,信用良好
合计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半导体集成电路、稀土及铂族贵
金属等相关行业的业内知名大型企业,客户整体信用状态情况良好,信用风险小。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结合不同板块客户群体预期发生信用损失的情况,分别确定应收账款坏
账计提比例。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区间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
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账龄 贵研铂业 凯大催化 江丰电子 阿石创 欧莱新材 北方稀土 盛和资源 公司
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整体计提比例较
为一致,其中 1 年以内账龄组合的计提比例相对较低,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管理
稳健,客户回款情况良好,1 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回款较快,使得 1 年以内账
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相对较低所致。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实际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
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贵研铂业 6.54% 5.46% 7.43% 6.55%
凯大催化 8.29% 7.29% 6.42% 4.93%
江丰电子 5.83% 5.65% 5.14% 5.09%
阿石创 4.60% 4.95% 4.41% 6.05%
欧莱新材 7.45% 6.48% 7.22% 6.71%
北方稀土 7.38% 7.16% 7.70% 10.84%
盛和资源 21.45% 23.12% 17.49% 16.22%
平均值 8.79% 8.59% 7.97% 8.06%
公司 2.62% 2.85% 3.19% 3.43%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低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应收账
款主要为 1 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且公司 1 年以内账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率与同行业比相对较低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
别为 95.66%、96.44%、94.87%和 94.77%,显著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 87.18%、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较好,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
公司下游客户整体资信情况良好,信用风险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对较低主要系公司 1 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
高且 1 年以内账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相对较低所致,具有合理性。公司
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结合公司存货结构、销售情况及周期等,分析公司存货变动原因,报
告期内公司存货转销或转回的依据及合理性,结合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
预计价格、期后结转情况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与同行业
计提水平是否存在差异
(一)结合公司存货结构、销售情况及周期等,分析公司存货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转销或转回的依据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原材料 50,522.98 31.09% 21,440.65 19.18% 42,093.13 30.59% 42,403.39 35.02%
在产品 40,257.20 24.77% 36,345.77 32.51% 43,558.50 31.65% 31,378.69 25.91%
库存商品 51,337.33 31.59% 41,193.43 36.85% 44,495.91 32.33% 39,561.16 32.67%
委托加工物资 1,325.16 0.82% 1,832.09 1.64% 2,537.31 1.84% 2,516.07 2.08%
发出商品 19,064.14 11.73% 10,983.12 9.82% 4,924.87 3.58% 5,227.80 4.32%
合计 162,506.82 100.00% 111,795.06 100.00% 137,609.71 100.00% 121,087.1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以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为主,合计占比
均在 85%以上,委托加工物资和发出商品占比较低。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
金额波动是公司存货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及与可比公司的比较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江丰电子 2.06 2.04 1.71 1.98
阿石创 2.83 2.62 2.28 1.97
欧莱新材 0.99 1.09 1.27 1.21
贵研铂业 9.86 10.77 10.74 10.70
凯大催化 6.18 6.26 4.22 4.42
北方稀土 2.07 1.92 1.95 2.17
盛和资源 2.34 2.31 3.56 3.32
平均值 3.76 3.85 3.68 3.68
发行人 5.79 7.24 7.96 13.19
注: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3.19 次/年、7.96 次/年、7.24 次/年和 5.79
次/年,存货周转率低于可比公司贵研铂业,系其业务以快速周转的贵金属业务
为主所致。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可比公司均值,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存货周转
水平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下滑相对
较快所致。具体来看,公司主要产品的存货周转率变动如下:
产品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薄膜材料,贵金属、有色
金属及高端制造
铂族功能材料 28.43 54.94 51.15 162.99
稀土材料 3.18 3.81 3.83 5.93
注:2025 年 1-6 月存货周转率经年化处理。
根据上表,铂族功能材料产品周转率下降是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的主要
原因。一方面,公司铂族功能材料业务本身属于快周转业务,采销频率高且生产
周期短,使得存货余额在不同期末时点变动较大,2023 年期末存货余额较 2022
增加 3,645.24 万元、2024 年末较 2023 年末减少 11,321.35 万元、2025 年 6 月末
较 2024 年末增加 21,205.22 万元;另一方面,报告期内,铂族功能材料单价下降
较快,导致铂族业务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下降幅度较大,综合以上因素使得存货
周转率有所下降。
下降,致使存货周转率下降明显,2025 年 1-6 月由于存货余额较高,存货周转率
存在小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销售周期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 报告期内平均生产周期 报告期内平均销售周期
薄膜材料 约 1-2 月 约 60 天
铂族功能材料 约 1-2 天 约 2-10 天
贵金属、有色金属及高
约 1-2 月 约 60 天
端制造
约 4-20 天,其中稀土金属约 4-8
稀土材料 天,稀土磁性材料约 5-10 天, 约 60-110 天
稀土荧光粉约 15-20 天
均为定制产品,受订单数量、产
品最终状态、技术指标等多重因
红外光学材料 约 30-180 天
素影响,无固定生产周期,实施
“一单一评审”
产品类型 报告期内平均生产周期 报告期内平均销售周期
约 3-6 个月,其中漏斗胸矫形器
医疗器械材料 约 3 个月,丝材、牙弓丝约 6 个 约 210 天
月
注:生产周期指领用原材料到产出产成品的加工耗用时间,不含各工序间的时间间隔;
销售周期指原材料采购入库到产品完成销售的耗用时间;稀土材料销售周期较生产周期较长
系根据生产计划存在一定的备料周期及应下游需求存在一定的备库周期。
报告期内,红外光学材料、医疗器械材料的销售周期相对较长,主要系生产
周期较长所致,铂族功能材料销售周期较短,系生产周期较短、产品周转较快所
致。公司的主要产品中,薄膜材料、铂族功能材料销售周期较为稳定,稀土材料
受市场因素及部分产品滞销影响销售周期有一定延长,导致公司存货规模有所增
长,但由于公司存货结构变动相对较大,是公司存货变动的主要原因,与之相比
稀土材料业务销售周期变动对存货变动的影响相对较小。红外光学材料和医疗器
械材料存货规模相对较小,销售周期变动对公司整体存货影响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121,087.11 万元、137,609.71 万元、
要受存货结构变动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原材料 50,522.98 21,440.65 42,093.13 42,403.39
其中:稀土材料 21,831.52 11,787.98 25,006.85 22,283.57
铂族功能材料 18,898.32 323.47 7,408.17 9,364.51
其他 9,793.14 9,329.21 9,678.11 10,755.31
面余额较上年减少 20,652.48 万元,降幅为 49.06%,主要系稀土材料和铂族业务
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策略主动降低原材料库存所致,其中稀土业务原材料减少
元,占原材料减少总额的 34.30%。2024 年末公司原材料金额下降使得存货账面
余额有所下降。
能材料原材料金额增加所致。公司铂族功能材料系快周转型业务,采销频率较高,
成对外销售所致。除此之外,公司原材料金额增加主要系稀土材料业务原材料采
购价格有所回升且公司适度增加备货所致,与行业走势基本一致,不存在明显差
异。2025 年 6 月末公司原材料金额大幅增加使得存货账面余额较大幅度增长。
(2)在产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在产品 40,257.20 36,345.77 43,558.50 31,378.69
导致产量增加,从而使得公司存货账面余额有所增加。2024 年末、2025 年 6 月
末,在产品金额保持稳定。
(3)库存商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库存商品 51,337.33 41,193.43 44,495.91 39,561.16
存商品余额较上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上半年稀土材料,薄膜材料,贵金属、有
色金属及高端制造产品根据销售和生产计划均有一定备货所致。2025 年 6 月末
公司库存商品金额增加使得存货账面余额有所增长。
(4)发出商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发出商品 19,064.14 10,983.12 4,924.87 5,227.80
公司 2023 年发出商品余额较 2022 年保持稳定,2024 年末发出商品余额有
所增长,主要系薄膜材料订单增长及稀土材料市场回暖,公司发出商品增加所致,
但增长金额对公司存货余额影响有限。2025 年 6 月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继续
增长,主要系薄膜材料业务因发货增加及红外光学材料业务部分军品订单发货尚
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所致,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公司存货余额增加。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变动主要受存货结构变动影响,2023 年末存
货余额增加,主要系在产品余额因稀土材料产品销售备货而增加所致;2024 年
末存货余额下降,主要系稀土材料和铂族业务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策略主动降低
原材料库存使得原材料余额下降所致;2025 年 6 月末存货余额上升,主要系稀
土材料业务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回升且公司增加备货以及公司铂族功能材料原
材料于 6 月末时点尚未领用导致原材料余额增加所致,同时,库存商品余额因备
货增加也导致 2025 年 6 月末存货余额上升。
报告期内每季度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
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
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
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
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
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已计提跌价的存货,需有客观证据如市场价格回升表明
可变现净值已恢复,方可转回跌价准备。
已计提跌价的存货,已实际销售或领用的,方可转销跌价准备。公司库存商
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转销
为相关产品对外实现销售而产生,不可用于直接出售的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
工物资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因生产领用而转销。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销或转回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回比例 转销比例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分类 ③/ ④/
① ② ③ ④
(①+②) (①+②)
原材料 1,093.42 396.90 15.46 294.44 1.04% 19.76%
在产品 3,624.43 304.94 1,109.11 1,730.90 28.23% 44.05%
库存商品 3,225.06 1,802.93 237.99 2,307.17 4.73% 45.89%
委托加工物资 136.60 74.63 141.14 68.02 66.82% 32.20%
发出商品 1,096.50 931.09 - 2,258.14 0.00% 111.37%
合计 9,176.02 3,510.49 1,503.70 6,658.67 11.85% 52.49%
原材料 614.91 2,399.90 104.47 1,816.91 3.47% 60.27%
在产品 427.06 5,256.89 114.53 1,945.00 2.01% 34.22%
库存商品 1,327.20 4,859.57 212.34 2,749.37 3.43% 44.44%
委托加工物资 - 162.11 - 25.50 0.00% 15.73%
发出商品 - 1,096.50 - - 0.00% 0.00%
合计 2,369.17 13,774.97 431.34 6,536.78 2.67% 40.49%
原材料 337.33 692.58 110.92 304.09 10.77% 29.53%
在产品 594.74 700.12 337.63 530.17 26.07% 40.94%
库存商品 999.92 4,927.78 369.31 4,231.19 6.23% 71.38%
发出商品 7.80 30.95 38.75 - 100.00% 0.00%
合计 1,939.79 6,351.42 856.60 5,065.45 10.33% 61.09%
原材料 433.12 337.01 91.53 341.28 11.88% 44.31%
在产品 615.39 605.50 1.67 624.48 0.14% 51.15%
库存商品 1,059.69 2,684.37 74.38 2,669.76 1.99% 71.31%
发出商品 60.30 7.80 - 60.30 0.00% 88.55%
合计 2,168.50 3,634.68 167.58 3,695.81 2.89% 63.69%
(1)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转回 167.58 万元、856.60 万元、431.34
万元及 1,503.70 万元,转回比例分别为 2.89%、10.33%、2.67%及 11.85%。
所致,2023 年锗金属价格大幅回升,根据华通有色数据,2023 年 1 月 3 日锗锭
(50Ω/cm)的平均价为 8,050 元/千克,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提升至 9,512.66 元
/千克。锗价格的回升导致在产品预期售价提高,可变现净值提升故发生转回。
库存商品中,薄膜材料产品、稀土材料产品、其他贵金属产品计提的跌价准备等
因市场价格调整均有一定转回。
回。原因如下:
导致 2025 年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较高,在库存货平均账面净值已处于较低水
平。2025 年年初稀土材料市场价格已实现触底反弹,截至 2025 年 6 月底市场价
格较 2024 年末已明显回升,预期未来价格会进一步走高,因此存货跌价准备转
回金额较高。报告期后,2025 年 7-8 月稀土价格保持了持续上涨走势,公司稀土
材料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具备合理性。
数据来源:稀土协会
(2)存货跌价准备的转销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转销 3,695.81 万元、5,065.45 万元、6,536.78
万元及 6,658.67 万元,转销比例分别为 63.69%、61.09%、40.49%及 52.49%。2024
年及 2025 年 1-6 月转销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4 年计提存货跌价金额较大,
且使得 2025 年初存货跌价余额金额较大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或转销会计处理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相关规定进行,已计提跌价的存货,需有客观证据如市场价格回升表明可
变现净值已恢复,转回跌价准备;已计提跌价的存货,已实际销售或领用的,转
销跌价准备具备合理性。
(二)结合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预计价格、期后结转情况等,说明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与同行业计提水平是否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主要签订订单式合同,客户按实际需求小批量多批次
下订单,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相对于营业收入总体较小。由于客
户下单频次较高,在手订单规模较小未对公司计提存货跌价产生额外不利影响。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及订单覆盖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存货期末余额 期末在手订单金额 订单覆盖率
如上表所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对存货的综合覆盖率达 69.05%,
未来滞销风险较小,不存在存货重大减值迹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龄 2025 年 6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账面余额 162,506.81 100.00% 111,795.06 100.00% 137,609.71 100.00% 121,087.1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存货的库龄较短,其中 1 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
增加所致,主要为公司试制的电机类磁性材料产品滞销导致库龄 1-2 年的在产品
和库存商品增加,2024 年度已足额计提减值并大部分于期后即 2025 年 1-6 月完
成销售,相关存货跌价准备已转销。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薄膜材料、铂族产品和稀土材料,报告期各期,该等产
品合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3.89%、91.28%、90.19%和 90.6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售价及市场价格走势如下:
(1)薄膜材料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薄膜材料产品平均售价分别为 261.20 万元/吨、265.15 万元/
吨、256.52 万元/吨和 260.69 万元/吨,价格较为平稳,预计未来售价仍将保持稳
定,不存在重大存货跌价迹象。
(2)铂族功能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铂族功能材料的平均售价分别为 64,866.72 万元/吨、37,573.10
万元/吨、28,618.11 万元/吨和 25,950.88 万元/吨,平均售价持续下降,与市场价
格走势一致。2025 年以来,铂族贵金属市场价格整体已触底趋稳,并出现反弹
迹象,预计未来售价将有所回升。公司铂族产品周转较快,不存在重大存货跌价
迹象。
报告期期初以来,铂族贵金属价格走势如下:
①铂金价格走势
③铑粉价格走势
②钯金价格走势
数据来源:长江现货
数据来源:上海黄金交易所
平均价:钯金:长江现货
上海黄金交易所:加权平均价:铂金:Pt9995
(3)稀土材料
数据来源:稀土协会
数据来源:华通有色
回升,存货跌价风险有所下降。
报告期期初以来,稀土价格指数走势如下:
稀土价格指数:稀土协会
平均价:铑粉(≥99.95%):华通有色
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 年以来,稀土材料价格已有所回
暖,尤其是报告期后价格增长趋势较为明显,预计公司稀土材料未来售价将有所
报告期内,公司稀土材料的平均售价分别为 78.03 万元/吨、52.95 万元/吨、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的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期后结转金额 期后结转比例
原材料 50,522.98 43,534.05 86.17%
在产品 40,257.20 27,853.22 69.19%
库存商品 51,337.33 34,761.94 67.71%
发出商品 19,064.14 15,205.56 79.76%
委托加工物资 1,325.16 1,236.09 93.28%
合计 162,506.82 122,590.85 75.44%
项目
账面余额 期后结转金额 期后结转比例
原材料 21,440.65 18,661.28 87.04%
在产品 36,345.77 32,588.61 89.66%
库存商品 41,193.43 34,434.85 83.59%
发出商品 10,983.12 9,986.85 90.93%
委托加工物资 1,832.09 1,832.09 100.00%
合计 111,795.06 97,503.68 87.22%
项目
账面余额 期后结转金额 账面余额
原材料 42,093.13 40,579.09 96.40%
在产品 43,558.50 41,216.97 94.62%
库存商品 44,495.91 42,434.07 95.37%
发出商品 4,924.87 4,880.16 99.09%
委托加工物资 2,537.31 2,537.31 100.00%
合计 137,609.71 131,647.58 95.67%
项目
账面余额 期后结转金额 账面余额
原材料 42,403.39 41,108.26 96.95%
在产品 31,378.69 29,910.19 95.32%
库存商品 39,561.16 38,649.07 97.69%
发出商品 5,227.80 5,209.37 99.65%
委托加工物资 2,516.07 2,516.07 100.00%
合计 121,087.11 117,392.96 96.95%
注:原材料领用出库至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视同期后已结转,
在产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完工入库则视同期后已结转,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期后实现销售则
属于已结转。
由上表可知,截至 2025 年 8 月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 6 月末存货结转比例分别为 96.95%、95.67%、87.22%及 75.44%,期后结转情
况较好,整体与公司存货库龄结构相匹配。
截至 2025 年 8 月末,公司 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存货仍有一定金额尚未结
转,其中 2022 年末存货结转比例为 96.95%,未结转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在
产品,未结转金额分别为 1,295.13 万元及 1,468.50 万元。原材料主要为贵金属备
料,在产品主要为红外光学材料军工订单,客户要求备产,但因客户实际下单间
隔较长为确保足量供货而形成在产品存货。2023 年末存货结转比例为 95.67%,
未结转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未结转金额分别为 1,514.04
万元、2,341.53 万元及 2,061.84 万元。原材料和在产品主要构成及原因与 2022
年末未结转存货相同,未结转的库存商品主要为铂、钛、钽等金属材料和稀土材
料,金属材料系对应订单不稳定保留库存商品以应对可能的订单需求,稀土材料
库存商品系少量因市场需求下降而滞销的产品。公司针对该等存货均已按照存货
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充分计提跌价准备。
截至 2025 年 8 月末,公司 2024 年末存货的结转比例为 87.22%,未结转金
额为 14,291.38 万元,其中 1 年以上库龄存货为 5,962.13 万元,占比 41.72%。未
结转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未结转的金额及库龄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未结转金额 其中库龄 1 年以上存货 库龄 1 年以上占比
原材料 2,779.37 1,514.04 54.47%
在产品 3,757.16 2,341.53 62.32%
库存商品 6,758.58 2,061.84 30.51%
发出商品 996.27 44.71 4.49%
委托加工物资 0.00 0.00 -
合计 14,291.38 5,962.13 41.72%
根据上表,未结转的原材料、在产品中库龄 1 年以上占比分别为 54.47%和
末相同;未结转的库存商品包括金属材料和稀土材料,以 1 年以内库龄为主,其
中金属材料系备库以应对不确定订单,稀土材料主要为滞销品;未结转的发出商
品主要为尚未验收的红外光学材料产品,下游军工类客户验收周期较长。
公司的各类存货主要为金属及相关制品,在妥善存储保管的情况下可实现较
长时间使用。公司的未结转存货中,红外光学相关存货存在一定的订单覆盖情况。
公司已严格按照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对未结转存货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 跌价准备余额 账面价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各期计提
金额分别为 3,634.68 万元、6,351.42 万元、13,774.97 万元及 3,510.49 万元,各期
末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1,939.79 万元、2,369.17 万元、9,176.02 万元和 4,524.14
万元,占各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60%、1.72%、8.21%和 2.7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存货跌价计提金额 13,774.97 6,351.42 3,634.68
其中稀土材料存货跌价计提
金额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稀土材料存货跌价计提金额
占比
年整体较 2021 年下降幅度较小,故稀土材料存货跌价计提金额较小。2023 年稀
土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虽然公司稀土材料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但由于部分
原材料、在产品等存货未有订单覆盖,受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影响计提的存货跌价
金额有所提升。
进一步下降影响外,公司电机类磁性材料产品试制失败导致滞销亦是重要影响因
素,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稀土磁性材料
市场价格下降幅度 -39.60% -12.97%
计提存货跌价金额 14.97 7,678.17
其中:电机类试制品计提金额滞库产品 0 4,165.84
剔除试制品后存货跌价计提金额 14.97 3,038.70
季度平均毛利率 12.07% -11.85%
稀土金属
市场价格下降幅度 -28.56% -23.35%
计提存货跌价金额 4,156.59 4,639.47
季度平均毛利率 7.78% 3.14%
注 1:稀土磁性材料市场价格下降幅度选取不同规格烧结钕铁硼市场价下降的平均数;
稀土金属市场价格下降幅度选取公司主要产品镨钕合金、金属镝、金属铽市场价格下降的平
均数。
注 2:公司稀土业务按照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故上表列示季度平均毛利率,系各季
度毛利率的平均值,与年度毛利率波动趋势一致。
根据上表,2024 年公司稀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高主要系磁性材
料跌价计提较多所致,其中 2024 年试制的电机类磁材产品滞销导致一次性计提
存货跌价 4,165.84 万元,系偶发情况,该批滞销品已于 2025 年上半年实现大部
分对外销售,计提的存货跌价已转销。此外,2024 年公司稀土磁性材料季度平
均毛利率转负,使得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有所提升。公司 2024 年稀土金属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 2023 年有所增加,虽然稀土金属市场价格于 2023 年下降
更多,但毛利率仍为正,随着市场价格于 2024 年进一步下降,导致公司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进一步下降,毛利率亦随之进一步下降,故计提的存货跌价金额有所
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5.0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薄膜材料
江丰电子 8.73% 7.73% 6.39% 3.09%
阿石创 3.18% 3.48% 1.46% 0.99%
欧莱新材 1.62% 1.87% 1.97% 3.56%
平均值 4.51% 4.36% 3.27% 2.55%
公司薄膜材料
和贵金属、有
色金属及高端
制造业务
铂族功能材料
贵研铂业 0.34% 0.97% 1.34% 1.93%
凯大催化 0.00% 0.60% 5.57% 0.62%
平均值 0.17% 0.79% 3.46% 1.28%
公司铂族功能
材料业务
稀土材料
北方稀土 4.38% 4.66% 5.08% 5.37%
盛和资源 1.96% 2.93% 2.54% 1.37%
平均值 3.17% 3.80% 3.81% 3.37%
公司稀土材料
业务
综合平均值 2.89% 3.18% 3.48% 2.42%
发行人 2.78% 8.21% 1.72% 1.60%
注:上表比例=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存货账面余额。
薄膜材料和贵金属、有色金属及高端制造方面,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较同行业公司无显著区别,均处于可比公司区间内。
铂族功能材料方面,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系业务模式及
产品结构差异所致。公司生产的铂钯铑等贵金属材料位于产业链上游阶段,加工
周期短,具备快周转特征,凯大催化产品为催化材料,位于公司产品下游,贵研
铂业产品为贵金属前驱体材料,亦处于公司产品下游,因此凯大催化及贵研铂业
的存货周转率低于公司,库存周期长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更高。
稀土材料方面,2024 年末,公司稀土材料业务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
北方稀土 盛和资源 公司
项目 跌价计提比 跌价计提比 跌价计提
占比 占比 占比
例 例 比例
原材料 6.64% 7.30% 40.72% 3.48% 19.71% 7.25%
周转材料 0.04% 0.00% 0.01% 0.00% - -
自制半成品
及在产品
产成品 87.48% 4.49% 30.66% 3.72% 31.36% 8.35%
发出商品 0.26% 0.00% 0.69% 4.99% 8.57% 21.39%
委托加工物
资
合同履约成
本
合计 100.00% 4.66% 100.00% 2.93% 100.00% 11.66%
稀土原料产品:66.72%;
稀土功能材料:33.38%;
稀土氧化物:29.41%;
稀土原料产品主要为稀
稀土盐类:0.54%;
土氧化物和稀土金属;稀
稀土金属:54.19%;
土功能材料包括永磁材 公司的稀土材料产品主
稀土精矿:7.04%;
主要产品 料、储氢材料、抛光材料 要为稀土金属和磁性材
其他(锆英砂等):8.82%;
等。 料,并以稀土金属为主
形成了从稀土选矿、冶炼
是集稀土冶炼分离、功能
分离到深加工较为完整
材料、应用产品、科研和
的产业链
贸易一体化的集团化上
市公司
是,控股股东拥有全球最 是,直接有稀土矿资源,
是 否 有 稀 土 大的铁和稀土共生矿,为 为公司的稀土冶炼分离
否
矿资源 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稳 等下游业务提供了充分
定的原料保障 的原料保障
根据上表,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产品处于稀土行业整体产业链的下游,
需要采购上游原材料进行生产加工,在原材料成本控制方面存在劣势,因而受原
材料、产成品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更大,进而导致在稀土行业产品价格整体震荡下
行的情况下,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更高。
分存货类型来看,公司稀土材料业务的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产成品和发出
商品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显著高于可比公司,主要系在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下
降的情况下,公司产品成本相对更高、毛利率更低所致。另外,公司因电机类磁
材试制产品滞销而计提较大规模的存货跌价,也使得公司稀土业务存货跌价计提
比例相对更高。
因此,公司 2024 年末稀土材料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可比上市公
司主要系公司不具备稀土矿产资源,在成本控制方面存在劣势,且公司产品结构
与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以及公司电机类磁材试制产品滞销所致,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在手订单覆盖率相对较高、存货整体库龄较短、期后结转水
平良好,公司主要产品中,薄膜材料预计售价平稳,稀土材料预计售价将随着市
场价格的回升而回升,存货跌价风险有所降低,铂族功能材料为快周转业务,存
货跌价风险较低。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存货计提了存货跌
价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结合固定资产内容、类别、使用状态、预期寿命等,分析是否出现减
值迹象,相关折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一)结合固定资产内容、类别、使用状态、预期寿命等,分析是否出现
减值迹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内容与类别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86,967.24 15,242.50 - 71,724.74 82.47%
机器设备 114,699.51 48,153.61 450.06 66,095.85 57.63%
运输工具 1,536.38 1,056.57 - 479.81 31.23%
办公设备及其他 4,886.58 1,108.16 0.28 3,778.13 77.32%
合计 208,089.71 65,560.84 450.34 142,078.54 68.28%
如上表所示,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内容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
工具、办公设备等,并以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为主,固定资产整体成新率较
高。
公司的固定资产中,存在少量闲置的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该等固定资产的
账面原值及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895.68 373.64 450.06 71.99
办公设备及其他 1.28 0.75 0.28 0.25
合计 896.96 374.39 450.34 72.24
机器设备 896.34 373.84 450.48 72.02
办公设备及其他 1.28 0.75 0.28 0.25
合计 897.62 374.59 450.76 72.27
机器设备 484.41 274.67 195.76 13.97
办公设备及其他 0.69 0.29 0.12 0.27
合计 485.10 274.97 195.88 14.25
机器设备 373.64 232.17 127.45 14.02
办公设备及其他 0.69 0.24 0.12 0.33
合计 374.33 232.40 127.57 14.35
注:公司于 2025 年上半年报废两台闲置循环水泵和一台闲置离心风机,致使 2025 年 6
月末闲置设备原值有所下降。
上表中闲置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的比例分别为
固定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公司固定资产预期寿命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预期寿命(年) 累计折旧占原值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15-50 17.53%
机器设备 1-25 41.98%
运输工具 4-20 68.77%
办公设备及其他 5-15 22.68%
如上表所示,公司房屋及建筑物预期寿命 15-50 年、机器设备预期寿命 1-25
年、运输工具预期寿命 4-20 年、办公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预期寿命 5-15 年。根
据累计折旧占原值比例估算,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相对较长。
报告期内,公司除少量闲置固定资产外,其他固定资产不存在表明资产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具体判断情况如下:
准则要求 公司判断原则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 房屋建筑物市场价格、机器设备等固定资
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产的市场价格未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况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所处
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 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未对公司产
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生重大、持续且不可逆转的不利影响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
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 公司报告期内所处生产经营地区的市场
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 利率未出现大幅波动,金融环境稳定
大幅度降低
公司固定资产的成新率较高、剩余使用寿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
命较长,不存在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
经损坏
损坏的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均正常用于生产或办公,不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
存在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的
提前处置
情况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资产
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
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营业利润未远远低
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
于预计金额
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无
对于闲置固定资产,由于其已经出现闲置情形,故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按照
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稀土业务涉及的固定资产,虽
然稀土业务 2024 年毛利为负,但其营业收入规模仍相对较大,其现金流量现值
远大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因此不涉及计提减值准备。
(二)相关折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期末原值 86,967.24 89,723.75 89,139.44 67,292.83
房屋及建 当年折旧计提金额 1,315.97 2,669.46 2,491.27 1,979.01
筑物 累计折旧 15,242.50 14,523.27 12,024.86 9,534.80
实际年折旧率 3.03% 2.98% 2.79% 2.94%
期末原值 114,699.51 105,403.89 89,953.44 76,046.89
当年折旧计提金额 4,946.44 8,469.00 7,262.09 6,571.54
机器设备
累计折旧 48,153.61 43,370.72 35,809.53 29,325.35
实际年折旧率 8.63% 8.03% 8.07% 8.64%
期末原值 1,536.38 1,536.38 1,559.21 1,425.04
当年折旧计提金额 47.18 103.11 111.40 110.80
运输工具
累计折旧 1,056.57 1,009.39 969.24 859.63
实际年折旧率 6.14% 6.71% 7.14% 7.78%
期末原值 4,886.58 4,804.71 4,179.58 3,202.60
办公设备 当年折旧计提金额 148.57 304.50 248.25 177.06
及其他 累计折旧 1,108.16 966.19 749.87 672.90
实际年折旧率 6.08% 6.34% 5.94% 5.53%
注:实际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当年折旧计提金额/固定资产期末原值
如上表所示,公司对不同类别固定资产在其使用寿命范围内按照直线法计提
折旧,实际年折旧率较为稳定,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以及公司的会计估计政策,公
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期末原值 86,967.24 89,723.75 89,139.44 67,292.83
房屋及建 当年计提减值准备
- - - -
筑物 金额
减值准备余额 - - - -
期末原值 114,699.51 105,403.89 89,953.44 76,046.89
当年计提减值准备
机器设备 - 342.41 69.39 -
金额
减值准备余额 450.06 450.48 195.76 127.45
期末原值 1,536.38 1,536.38 1,559.21 1,425.04
当年计提减值准备
运输工具 - - - -
金额
减值准备余额 - - - -
期末原值 4,886.58 4,804.71 4,179.58 3,202.60
办公设备 当年计提减值准备
- 0.16 - -
及其他 金额
减值准备余额 0.28 0.28 0.12 0.12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
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按
照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如前所述,公司少量固定资产
存在闲置状态,公司已针对该类闲置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按照账面价值与可
收回金额差值进行减值计提。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减值计提充分。
四、中介机构核查事项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金额、信用政策等,并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原因、
应收账款变动原因,并分析应收账款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获取公司应
收账款期后回款统计表、应收账款账龄结构、预期信用损失测算底稿、查询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信息,并查询同行
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对比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及的产品类型及构成;收集发行人分产品的存货周转率情况,查阅同行业可比公
司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发行人与其存货周转率;访谈公司业务人员,了解发行人
主要产品的生产周期和销售周期;访谈发行人财务人员,了解报告期各期存货金
额的变动原因;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及转回和转销明细数据;获取发行人各板块业务最新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并分析
公司订单是否充足;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存货库龄明细表,了解主要存货的库龄
结构;查阅发行人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公开市场价格走势,并获取发行人对于产
品未来价格走势的判断资料;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业务板块 2024 年末及 2025
年 6 月末存货的期后结转数据;查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及计提情况;
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发行人与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计
提比例的差异,分析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成、入账时间、取得方式等,分析固定资产内容、类别与使用状态;与发行人管
理层沟通,了解固定资产预期寿命、损耗程度及维护情况;获取并复核报告期各
期末固定资产盘点表,计算固定资产成新率;获取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分
析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是否充分、分析相关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充分计提
减值准备。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降较多所致,而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薄膜材料及贵金属业务收入增长带动应收账
款余额相应增长,以及铂族产品 2024 年末存在一笔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未按期
回款(2025 年 1 月已完成回款)所致,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存在一定
差异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较好,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发行人下游客户整体资信情况良好,信用风险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
比,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对较低系发行人 1 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
款占比较高且 1 年以内账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相对较低所致,具有合理
性。发行人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增加,主要系在产品余额因稀土材料产品销售备货而增加所致;2024 年末存货
余额下降,主要系稀土材料和铂族业务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策略主动降低原材料
库存使得原材料余额下降所致;2025 年 6 月末存货余额上升,主要系稀土材料
业务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回升且发行人增加备货以及铂族功能材料原材料于 6
月末时点尚未领用加工对外出售导致原材料余额增加所致,同时,库存商品余额
因销售备货增加也导致 2025 年 6 月末存货余额上升。发行人已计提跌价的存货,
需有客观证据如市场价格回升表明可变现净值已恢复,转回跌价准备;存货跌价
准备转回已计提跌价的存货,已实际销售或领用的,转销跌价准备,具备依据和
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在手订单较为充足,存货以 1 年以内库龄为主,库龄结构
合理,主要产品预期市场价格保持稳定或有所回升,存货期后结转情况良好,存
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充分。
量闲置固定资产外,其他固定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报告期各期末,除少量
固定资产因闲置而存在减值迹象外,发行人其他固定资产质量良好,不存在闲置
的情形,不存在减值迹象。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不同类别固定资产在其使用寿命
范围内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实际年折旧率较为稳定,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以及发
行人的会计估计政策,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充分;发行人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
资产按照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计提充分。
问题 3:关于其他
定价公允性,是否存在采购或销售相同产品或服务的情形,相关定价的差异及原
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2
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向关联方进行采购和销售的内容、背景,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一)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采购内容、金额及占营业成本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购买设备 973.45 0.26% 1,596.46 0.19% 1,650.86 0.16% 849.56 0.06%
测试服务 256.89 0.07% 1,105.03 0.13% 651.95 0.06% 511.47 0.04%
中国有
研 及 其 采购材料 523.59 0.14% 796.53 0.09% 206.26 0.02% 63.37 0.00%
子公司 综合服务 30.13 0.01% 181.45 0.02% 140.30 0.01% 269.56 0.02%
水电取暖费
- - 0.90 0.00% 1.86 0.00% 2.00 0.00%
等
中稀集
团 子 公 采购材料 21,611.67 5.73% 37,181.94 4.32% - - - -
司
国联汽
测试服务 - - - - - - 147.09 0.01%
车
合计 23,395.73 6.20% 40,862.32 4.75% 2,651.23 0.26% 1,843.05 0.13%
注:为贯彻国家关于稀土产业的发展战略,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向中稀集团转让持有的子公司有研稀土 38.72%股权。自此,中稀集团被公司认定为重要子
公司的重要股东,构成关联方。
(1)中国有研及其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有研及其子公司的关联采购内容包括购买设备、接受
测试服务、购买材料、接受综合服务及支付水电取暖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双枪电子束熔炼炉、CVD 晶体生
长炉等设备用于生产靶材、硫化锌等产品,综合考虑各家投标公司产品性能、价
格等因素确定最终供应商,中国有研子公司工研院等因其产品的性能和高性价比
获取公司订单。因此,公司向中国有研子公司采购生产用设备具备必要性及商业
合理性。
公司生产的靶材、稀土材料等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对产品的性能、规格具有
较高要求,通常客户要求公司提供测试报告对产品质量进行验证。中国有研子公
司国合通用、国标检验是从事金属材料检测的专业机构,参与起草国际、国家和
行业标准,技术水平业内领先。为保证产品符合合同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
有研子公司采购有色金属测试及评价服务,系公司开展日常业务需要,具备必要
性及商业合理性。
为保障供应链安全,平衡供应商采购额,公司向多家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高纯
度有色金属用于靶材生产。中国有研子公司工研院和资环院具备生产高纯度有色
金属的能力,其有色金属产品纯度及质量业内领先,可以满足公司高性能靶材的
生产需求。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有研子公司采购生产用原材料具备必要性
及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有研及其子公司支付的综合服务费和水电取暖费为租
赁其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费、保洁费、会议室租赁费及水电暖气使用费,系公司
开展日常办公需要,具备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
(2)中稀集团及其子公司
中稀集团是全国领先、国际前列的综合性、国际化大型稀土产业集团,主要
从事稀土资源开发、冶炼分离等业务并覆盖稀土行业全产业链,是我国稀土原材
料的主要供应商之一。近年来,为强化国家战略资源安全、提升产业附加值并增
强国际话语权,我国对稀土资源的供给政策持续收紧。2025 年 2 月,工信部发
布《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明确稀土矿开采指标仅授予中稀
集团(中重稀土)和北方稀土(轻稀土)两大集团。因此,中稀集团是稀土深加
工,尤其是中重稀土深加工企业采购原材料的必然选择。
报告期内,基于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向中稀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氧化镨钕、
氧化镝、氧化铽、金属镨钕等稀土氧化物和稀土金属用于生产钕铁硼磁材、镝铁
合金等产品,具备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关联方(单期关联采购额超过 1,000 万元的主体)采
购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单价与其他非关联方供应商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台、元/千克
序 关联方所 关联采购标 关联采购单 非关联方采购 非关联方
报告期 交易对方 交易金额 交易类型 单价差异
号 属集团 的物 价 标的物 采购单价
当期未向其他
采购生产用 双枪电子束 方采购,采取
设备 熔炼炉 公开招标方式
确定供应商
广东广晟有色金
采购生产用
原材料
司
采购生产用
原材料
广东省稀土产业 采购生产用
集团有限公司 原材料
云南保山稀有稀 采购生产用
土有限公司 原材料
采购生产用
原材料
采购生产用 金属铽 8,040.00 金属铽 8,125.00 -1.06%
原材料 镝铁合金 1,650.00 镝铁合金 1,680.00 -1.82%
采购生产用
原材料
序 关联方所 关联采购标 关联采购单 非关联方采购 非关联方
报告期 交易对方 交易金额 交易类型 单价差异
号 属集团 的物 价 标的物 采购单价
当期未向其他
采购生产用 CVD 晶体生 方采购,采取
设备 长炉 公开招标方式
确定供应商
采购生产用
原材料
中稀(江苏)稀 采购生产用
土有限公司 原材料
中稀(凉山)磁 采购生产用
性材料有限公司 原材料
采购生产用
原材料
广东广晟有色金
采购生产用
原材料
司
中稀(广西)金
采购生产用
原材料
限公司
德庆兴邦稀土新 采购生产用
材料有限公司 原材料
中稀(凉山)稀 采购生产用 423.00 423.00 0.00%
土贸易有限公司 原材料 369.00 362.00 1.90%
序 关联方所 关联采购标 关联采购单 非关联方采购 非关联方
报告期 交易对方 交易金额 交易类型 单价差异
号 属集团 的物 价 标的物 采购单价
中稀金龙(长汀) 采购生产用
稀土有限公司 原材料
采购生产用
原材料
非关联方
价格处于
采购生产用 钕铁硼速凝 166.08-
原材料 薄片 189.96
价格区间
内
采购生产用
原材料
当期未向其他
采购生产用 双枪电子束 方采购,采取
设备 熔炼炉 公开招标方式
确定供应商
注 1:上表中选取的非关联方采购合同标准为公司向非关联方采购相同产品、采购时间接近的合同;
注 2:上表序号 20,公司同期仅向微山稀土采购钕铁硼速凝薄片,因此采用钕铁硼原材料同期市场价进行单价比较。
由上表可知,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价格或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或参考市场价确定,与非关联方采购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定价显失公平的情况。
(二)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采购内容、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国有研及其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537.72 0.13% 2,452.46 0.27% 2,523.55 0.23% 2,973.90 0.19%
中稀集团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3,186.29 0.78% 7,212.10 0.79% - - - -
国联汽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0.02 0.00% 58.02 0.01% - - 0.53 0.00%
合计 3,734.03 0.91% 9,722.58 1.07% 2,523.55 0.23% 2,974.43 0.19%
(1)中国有研及其子公司
中国有研作为国内有色金属行业的龙头企业,部分子公司涉及有色金属材料
的研发、生产等全产业链业务,与公司属于行业上下游关系。报告期内,中国有
研及其子公司向公司采购高品质铂族材料、贵金属材料等产品或加工服务用于生
产经营及研发活动,系正常业务往来,具备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
(2)中稀集团及其子公司
中稀集团作为国内稀土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齐备,覆盖的稀土领域广泛,
在稀土行业市场份额较大,子公司需求较多,与公司属于行业上下游关系。与关
联采购类似,公司在开展日常经营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向其销售的情况。
报告期内,中稀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采购金属镝、金属铽、金属镨钕等稀土金
属产品,系正常业务往来,具备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关联方销售内容主要为铂族产品、贵金属产品、稀土
材料产品等,均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所形成。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关联方
(单期关联销售额超过 1,000 万元的主体)销售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单价与其他非
关联方客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元/千克
非关联
序 关联方所属 关联销售标的 关联销售单 非关联方交 单价差
报告期 交易对方 交易金额 交易类型 方销售
号 集团 物 价 易标的物 异
单价
中稀(凉山)稀土贸
易有限公司
按照项目团
集团内部科研 队实际投入
可比合同 时间进行确
定
注:上表中选取的非关联方销售合同标准为公司向非关联方销售相同产品、销售时间接近的合同。
由上表可知,公司向关联方的销售价格与和非关联方销售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定价显失公平的情况。
对于中国有研技术服务,公司根据人员投入成本确定服务价格,定价具备公允性和合理性。
二、是否存在采购或销售相同产品或服务的情形,相关定价的差异及原因,
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中稀集团子公司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
司同时采购和销售氧化镨钕的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元/千克
交易单价与当
关联交 合同签署时 交易单 交易单价 当日市场
交易金额 日市场价格差
易类型 间 价 差异 价格
异
关联采购 2024.10.29 1,197.88 423.00 10.33% 426.00 -0.70%
合计 3,157.17 -
关联销售 2024.05.30 1,646.02 372.00 -2.97% 376.00 -1.06%
合计 2,978.76 -
注 1:表中销售单价差异根据交易单价与平均交易单价差异进行计算,交易金额为不含
税金额;
注 2:当日市场价格数据来源为同花顺。
易金额分别为 3,157.17 万元和 2,978.76 万元,占公司同期采购总额和营业收入比
例为 0.35%和 0.33%,占比较小。公司销售和采购氧化镨钕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
格为基础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根据上表,公司向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
司采购和销售氧化镨钕的单价存在差异,主要系交易时点不同而氧化镨钕市场价
格随时间不断波动所致,公司向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氧化
镨钕的单价与当日市场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不存在定价显失公允的情况。
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是中稀集团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销售稀
土功能材料、金属矿石、有色金属合金。稀土氧化物是公司稀土金属产品的原材
料。为保证供应链安全、优化成本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向包括中稀(凉山)稀土
贸易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中稀集团子公司采购氧化镨钕。公司 2024 年 6 月 3 日
向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采购氧化镨钕后,出于平衡库存需求,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出售给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向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氧化镨钕用于产品生产。
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作为贸易公司,存在填补库存的需求,公司
亦存在回笼资金、减少损失的需求,因此报告期内存在向其出售氧化镨钕的情况,
所售货物采购自四川省乐山锐丰冶金有限公司、甘肃稀土、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有
限责任公司等供应商,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具备商业合理性。
公司存在短期内同时向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和销售氧化
镨钕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务需求与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氧化镨钕采购合同,该批氧化镨钕
拟生产自用,后因平衡库存考虑,相关货物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出售至四川省乐
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需求与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氧化镨钕销售合同,相关货物采购自
四川省乐山锐丰冶金有限公司、甘肃稀土、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等供
应商。
综上所述,公司短期内同时向中稀(凉山)稀土贸易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和销
售氧化镨钕主要系公司采购及销售主体不同且存在独立业务需求所致,两笔采销
业务独立进行,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具备商业合理性。
稀土材料行业企业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相同产品是稀土行业常见的业务情
形,具体案例如下:
涉及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相同
上市/挂牌/申报公司 主营业务
产品的情况
稀土氧化物等产品的生产运营,以 存在向中稀国贸等关联方同时
中国稀土
及稀土技术研发、咨询服务 采购和销售稀土氧化物的情况
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磁性材料 存在同时向中稀金龙同时采购
金龙稀土
和发光材料的生产制造 和销售氧化镝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向同一关联方同时采购和销售相同产品主要基于正常的业务
往来,具有商业合理性且符合行业惯例,相关销售、采购价格与市场交易价格不
存在显著差异。
三、中介机构核查事项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了解并核查其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内容、背景及必要性。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向非
关联方采购或销售相同产品的合同,对关联交易价格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进行对
比,核查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并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2 条规定逐条进行核查,核实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相同产品或服务的情形;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或
销售相同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合同,核查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
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应的真实交易背景,具备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定价
方式具有公允性,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定价与非关联方可比价格之间不存在
明显差异,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2 条的规定,具体如
下:
(1)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应当对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决策
程序的合法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交
易非关联化的情况,以及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独立经营能力的影响等进行核查并发
表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履
行必要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交易非
关联化的情况。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运营能力不存在重大
不利影响。
(2)对于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会计师应当
结合新增关联交易的性质、定价依据,总体关联交易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或
利润总额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例等论证是否属于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
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保荐机构和发行人
律师应当详细说明其认定的主要事实和依据,并就是否违反发行人、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发表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国拨资金形成的委托贷款,不
涉及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系双方业务发展需要,均系正常业务开展,最终价格存在差异主要受市场价格波
动影响,具备商业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分析公司是否满
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1 条进
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
务性投资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公司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
日前六个月(2024 年 3 月 20 日)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
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包括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与公司主营
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公司的财务性投资为向华鼎基石的投资,公司认缴出资金额 5,000.00 万元,
并于 2014 年 12 月完成向其实际出资 1,500.00 万元,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
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期间未新增对华鼎基石投资。华鼎基石基金存续期至
前不存在向华鼎基石实缴出资或新增投资的计划,本次发行完成前亦不涉及向华
鼎基石实缴出资或新增投资的情形,公司已出具了专项说明文件对上述事项予以
确认。
另外,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存在拟投入的股权投资,
即与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洗霸”)成立合资公司推进硫
化锂相关技术迭代升级及产品规模化,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子公司有研稀土基于稀土材料共性技术自主成功研发硫化锂相关材料,
属于有研稀土的新产品,其是用于生产硫化物固态电解质的原材料,已实现小批
量销售。但硫化锂大批量生产涉及大宗危险化学品,公司在大规模化工产业领域
缺乏经验,无法独自实现该等产品的商业化。硫化锂等固态电解质原料的应用目
前虽处于早期阶段,但潜在市场空间广阔,且该等产品属于公司稀土材料共性技
术的下游产品,为推动该等产品的商业化进程、控制公司投资风险并实现全体股
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 2025 年 7 月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将硫化锂相关专有
技术、专利、设备等资产转让给上海洗霸。
根据上海洗霸公开披露信息,其将新能源领域锂离子固态电池先进材料特种
化学品作为战略主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建了研发、生产、品控、检验、测
试、技术营销团队,逐步开展以新能源锂离子电池固态电解质粉体(氧化物、卤
化物、硫化物)等为代表的先进材料相关业务,并获得了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
IATF16949:2016 符合性证明。目前其松江基地固态电池电解质粉体厂房已于
物电解质粉体产能;年产二十吨级固态电池卤化物电解质粉体产线已完成设计,
目前处于设备选型及安装前的各项准备阶段。
上述资产挂牌转让完成后,公司与上海洗霸拟成立合资公司合作研发硫化锂
相关技术和产品、有序推动硫化锂相关产品的商业化进程,其中上海洗霸以货币
及非货币资产出资 16,500 万元(其中非货币资产为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转
让的硫化锂业务相关的技术、设备等资产),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82.50%,
公司以货币出资 3,500 万元,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17.50%。公司上述投资有
助于推动硫化锂业务实现商业化,并持续获取公司稀土材料共性技术下游产品的
未来销售收益,属于围绕公司稀土材料共性技术下游产品的产业投资,有助于相
关技术及产品获取更好的市场及渠道,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债务,不会
用于财务性投资。因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
在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二、分析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1 条规定,“关于第九条‘最近
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
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
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
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存在财务性 属于财务性投资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投资 的金额
财务性投资合计 1,747.31
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 395,708.52
财务性投资/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 0.44%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 3,008.88 万元,主
要为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产品名称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是否保本 产品收益率 账面价值
合计 3,008.88
公司购买的上述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
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1,763.59 万元,具体构
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押金及保证金 1,264.40
往来款 363.46
其他 135.72
合计 1,763.59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往来款等,其
他主要为代缴社保、应收政府项目补贴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10.46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
出租设备形成的应收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银行理财 77,858.83
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5,298.90
增值税留抵税额 558.32
预缴企业所得税 971.70
其他 9.51
合计 84,697.27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银行理财、未抵扣增值税进
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等,其中银行理财主要为 PR1(低风
险)银行理财和收益凭证,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对参股企业的股权
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 是否属
序 投资时 持股比 账面价
企业简 主营业务 投资目的 于财务
号 点 例 值
称 性投资
公司向江苏国盛采购铈锆合
主 要 从 事 稀 土 金、氧化铽。该公司之前主
氧 化 物 及 化 合 要从事稀土冶炼分离生产,
物研究、开发、 该项投资主要是为了获取稀
制造、销售,稀 土原料,同时作为公司绿色
江苏国
盛
稀 土 类 废 料 回 基地;目前该公司主要从事
收 加 工 、 销 售 稀土化合物新材料研发、生
( 不 含 危 险 废 产和销售,是有研稀土催化
物) 材料研究重要的工程化验证
平台
公司与中稀四川合作研发稀
土冶炼分离技术。该公司为
主 要 从 事 稀 土 稀土行业中重要的专业从事
有 色 金 属 矿 产 稀土产品冶炼分离的企业,
中稀四
川
品、加工产品的 稳定性,向其投资。该投资
研究、开发 系围绕公司从事的稀土业务
和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原料
为目的产业投资
公司向赣州齐飞采购氧化
铽、氧化镨钕和氧化镝。该
主 要 从 事 稀 土 公司为有研稀土的供应商,
赣州齐 废 料 的 综 合 回 该投资系围绕公司从事的稀
飞 收 利 用 及 技 术 土业务和产业链上下游以获
研发的企业 取原料为目的产业投资,同
时也是有研稀土绿色冶炼分
离技术工程化推广平台
公司与国磁动力合作稀土永
磁材料及应用技术。公司联
主要从事磁动
合国内稀土永磁上下游相关
力系统制造,经
单位如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
营范围包括工
限公司、中车株洲电机有限
程和技术研究
公司、上市公司中科三环、
和试验发展;自
国磁动 山河智能等企业投资该公
力 司,作为稀土永磁动力应用
试验发展;机械
平台;投资后可与下游潜在
电气设备销售;
客户加强协作,及时获取下
机械电气设备
游需求信息,提高产品性能
制造;电工器材
和产业化水平,该投资属于
制造等
以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
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
被投资 是否属
序 投资时 持股比 账面价
企业简 主营业务 投资目的 于财务
号 点 例 值
称 性投资
产业投资
公司与稀土催化合作研发新
型稀土催化技术。公司联合
主要从事新材 国内稀土催化材料及催化剂
料技术研发;稀 上下游相关单位如云南省稀
土功能材料销 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
稀土催 售;专用化学产 公司、上市公司国瓷材料等,
化 品制造(不含危 共同成立该公司作为稀土催
险化学品);新 化研究平台,共同解决稀土
型催化材料及 催化行业的技术问题,该投
助剂销售 资属于以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
目的的产业投资
合计 6,005.33
由上表可见,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均为产业链上下游投资,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对参股企业的股
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
序 被投资企 投资时 持股比 主营业 账面价
投资目的 于财务
号 业简称 点 例 务 值
性投资
公司向稀有稀土采购氧化镝。
从事稀 稀有稀土为稀土行业内从事勘
土金属 探开采加工重要企业,公司为
矿产的 加强原材料供应稳定性,向其
勘探、开 投资。该投资系围绕公司从事
采、加工 的稀土业务和产业链上下游以
及销售 获取技术、原料为目的产业投
资
被投资单位为合伙企业,2014
年 12 月公司与鼎盛投资、华盖
非 证 券 鼎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
业 务 的 司(后更名为华鼎资本(北京)
资管理、 共同出资设立,该基金管理人
咨询等 为华鼎资本,有研新材为有限
合伙人,主要投向为新材料和
新能源相关行业。该合伙企业
是否属
序 被投资企 投资时 持股比 主营业 账面价
投资目的 于财务
号 业简称 点 例 务 值
性投资
对外投资较多,其中新材料行
业相关的是有研粉末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电动汽车行业相
关的是苏州清研精准汽车科技
有限公司、出行行业相关的是
北京悠泊科技有限公司。对该
合伙企业的投资为财务性投资
公司子公司北京国晶辉与上市
公司云南锗业、长飞光纤、烽
火通信共同投资成立武汉云晶
从事光
飞,将其扩展为光纤用四氯化
纤用高
锗产业化平台,四氯化锗系公
纯四氯
化锗的
足时委托云晶飞代加工四氯化
研发生
锗。该投资系围绕公司的技术
产制造
优势沿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
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
投资
公司与产业内知名企业如江丰
电子、北方华创、金宏气体、
从事与
上海新阳、晶瑞电材等共 25
集成电
家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北
路、半导
方华创系公司下游客户,公司
体技术
该投资有助于优先参与北方华
有关的
创项目、优先取得产品的客户
技术开
发、技术
中芯系等下游客户薄膜材料产
服务、技
品验证,且芯链融创投资的公
术转让、
司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
技术咨
(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下游
询、技术
客户,该投资属于以围绕产业
检测
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
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合计 12,750.21
由上表可见,公司持有的华鼎基石合伙份额属于财务性投资,其账面价值占
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 0.44%,其他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设备采购款 3,298.49
预付工程款 398.34
合计 3,696.83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设备采购款和预付工程
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财务性投资总额为 1,747.31
万元,金额较小,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0.44%,占比较低
且显著低于 30%。因此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
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三、中介机构核查事项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相关规定,了解财务性投资的认定要求和范围并对发行人进行核查。向发行人主
要负责人员了解对华鼎基石的投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向华鼎基石新增投资的计
划;了解拟与上海洗霸成立合资公司的投资背景、投资目的、业务协同等,分析
发行人该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并结合历史公开披露文件了解是否存在其他
尚未开展但计划开展的投资,分析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
前是否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期末财务报表,核查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主要科目及其变动情况,了解其核算
内容和性质,分析交易背景和交易实质,判断发行人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是否
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二)核查意见
经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1 条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
计师认为:
务性投资华鼎基石实缴出资或新增投资的情况和计划,发行人拟与上海洗霸成立
合资公司属于围绕稀土材料共性技术下游产品的产业投资,有助于相关技术及产
品获取更好的市场及渠道,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债务,不会用于财务性投资,因此本次发行董
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
资情况,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金额较小,占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0.44%,占比较低且显
著低于 30%。因此发行人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相关权证最新取得进展及后续计划安排等,是否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相关无证房产涉及的业务情况及收入、利润占比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19 处无证房产,面积为 11,387.85
平方米,占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房产面积的比例为 5.05%,无证房产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平方米
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坐落土地情况 实际用途 房产面积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南外环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二部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南外环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二部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南外环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二部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南外环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二部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南外环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二部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南外环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二部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南外环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二部
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坐落土地情况 实际用途 房产面积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南外环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二部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南外环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二部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南外环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二部
合计 11,387.85
上述无证房产中,公司子公司乐山稀土拥有的 7 处无证房产主要用于生产,
其余 12 处无证房产用于闲置废旧设备仓储及保卫室等附属设施,除将部分闲置
无证房产出租取得少量租金收入外,上述 12 处无证房产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未产生生产经营相关的营业收入和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该等房产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收入
主营业务
毛利
由上表可知,公司无证房产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和毛利比例较小。
二、相关权证最新取得进展及后续计划安排等,是否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乐山稀土拥有的 7 处、面积合计为 4,400.95 平方米的房
屋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预计将于
公司拥有的剩余 12 处、面积合计为 6,986.90 平方米的房产因房屋所处土地
归属不清晰和建设历史久远导致资料缺失而无法取得权属证书。该等无证房产占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房产总面积的比例为 3.10%,占比较低,主要用途为仓储闲
置废旧设备及保卫室等附属设施,未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整
体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出具的《专用信用
报告》等文件,报告期内有研新材、有研稀土、荣成稀土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
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根据峨边县彝族自治县自然
资源局出具的《证明》文件,乐山有研在自然资源领域无行政处罚记录;根据峨
边县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报告期内乐山有研遵守
国家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因违反有关房屋管理法律、法规和
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正在被调查或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峨边县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报告期内其未收到
乐山有研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方面的相关信息,未收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收到
行政处罚的信息。因此,公司因上述无证房屋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不
会对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中介机构核查事项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利情况,核实无证房产涉及的业务情况及收入、利润占比情况;实地走访发行人
位于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南外环中国有研科技集团二部的无证房产,核实其实际用
途及无法办理产权权属证明原因。
确认其取得相关证书是否存在障碍;获取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专用信用报告》《证明》
等文件,核实报告期内相关主体是否在相关领域存在违法违规或收到行政处罚的
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产用于闲置废旧设备仓储及保卫室等附属设施,相关房产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及
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比例较小。
相关证书不存在障碍;发行人拥有的剩余 12 处无证房产因房屋所处土地归属不
清晰和建设历史久远导致资料缺失而无法取得权属证书,无证房产面积占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房产总面积的比例较低,且未用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报告期内
发行人及子公司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不会对发行人的
整体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整体意见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
整、准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
告》之签章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确认回
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
艾 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
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温贝贝 甄 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
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
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