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2 0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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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07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
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于 2020 年 5 月份推出《中
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存在行权期届满而尚未行权的情形,根
据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
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5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
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和《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共计向 1,3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53.9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2.75 元/份。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
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作,共计向 4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835.73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3.72 元/份。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
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75 元/份调整为 2.490 元/份,预留部分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72 元/份调整为 3.460 元/份;同意注销 210 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3,775,300 份;确定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116 名激励对象行
权 8,929,260 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手续的办
理。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9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止。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
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490 元/份调整为 2.410
元/份,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460 元/份调整为 3.380 元/份。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
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410 元/份调整为 2.330 元/份,预留
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380 元/份调整为 3.300 元/份;同意注销 56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635,100 份;确定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397 名激励对
象行权 3,855,700 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手
续的办理。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止。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162,951 份,确定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058 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可
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8,485,260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
具法律意见书。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手续的
办理。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止。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意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330 元/份调整为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 422,799 份,确定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361 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
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632,150 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意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25 元/份调整为 2.12
元/份,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2 元/份调整为 3.09 元/份。律师事务所
出具法律意见书。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手
续的办理。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7 月 4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9 日止。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672,662 份,确定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010 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可
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0,907,136 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意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12 元/份调整为 2.06
元/份,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09 元/份调整为 3.03 元/份。律师事务所
出具法律意见书。
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手续的
办理。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止。
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6 元/份调整为 1.93 元/份,同意注销预留部分授予
股票期权 91,180 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 201,600 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
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并由公司予以注销。
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止。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2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201,600 份股票期
权未行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
期届满而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01,600份。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注销系按照《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所进行,且已获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安排。
  大洋电机对本次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手续以及相应的
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激励计划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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