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规划”、
“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长江保荐对苏州规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5 号)同意,苏州规划设
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额为人民币 579,7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0,737,205.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8,962,794.15 元。2023 年 7 月 14 日,长江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 54,059,792.45 元)后的余额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3】验字第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
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99,646,020.67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41,814.34 41,814.34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
在短期内存在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
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开立或注销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
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
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章 睿 穆 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