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 2025-057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子公司黄冈购物中心为子公司家居连锁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为居然智家新零
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冈居然之
家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购物中心”)为家居连锁全资孙公司。前
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家居连锁已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以下
)申请 29,738 万元贷款(以下简称“本次借款”),
简称“交通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
并签署相应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贷款期限自首次放款日起计不超过
的黄冈垂直森林综合体 3、5、6、7 幢等 60 套房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家居连锁、黄冈购物中心已作出股东决议,同意本次抵押担保事项。本次抵
押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子公司沈阳购物广场为子公司家居连锁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沈阳临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临奥”)、沈阳居然之家购物广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购物广场”)为家居连锁全资二级子公司,沈阳居然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企管”)为沈阳临奥全资子公司。前期,家
居连锁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已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平
安银行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贷款,并签署相应贷款合同(以
下简称“主合同”),期限为自主合同签署之日起 10 年。沈阳临奥、沈阳企管分
别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7)。
近日,沈阳购物广场与平安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保证担保合同》,为上述借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家居连锁、沈阳购物广场已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本次
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内装饰装修;食品销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
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
售;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家具销售;
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
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
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杂品销售;
服装辅料销售;珠宝首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礼品花
卉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
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
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
零配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陶瓷
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模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数据服
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总额 2,577,054.87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421,267.4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32,375.6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585,997.39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1,089,434.30
万元,利润总额 180,680.71 万元,净利润 128,116.87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家居连锁的资产总额 4,133,363.57 万元,负债总额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626,694.15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553,009.73
万元,利润总额 55,854.19 万元,净利润 39,877.7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黄冈购物中心与交通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签署的《抵押合同》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物的费用、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
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押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抵押人为自
然人的,抵押人签名;
(2)抵押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
用章。
(二)沈阳购物广场与平安银行沈阳分行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
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
用均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
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生效。
四、反担保安排
家居连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家居连锁未提供反担
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共计 471,736.75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3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
担保余额为 59.7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3%。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