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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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独立
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会议由独立董事乐宏
伟先生主持。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南京泉峰汽车精密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
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
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德润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以上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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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乐宏伟、许汉友、张书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