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603536)
二〇二五年九月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年9月17日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山东省诸城市舜德路159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
(四)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
(五)会议议程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
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
大会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
人员不得进入会场。与会股东应自觉遵守大会纪律,维护会场秩序。
二、股东大会在董事会办公室设立接待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
宜。
三、登记手续
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
明进行登记。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
登记。
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
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
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四、出席本次大会对象为在股东参会登记日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
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要求发言必须事先向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登记后的发言顺序按其所持表决权的大小依次进行。股东
发言及提问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
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
回答。
六、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五分钟。
股东提问时,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相关人员在回答该问题时
也不超过五分钟。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大会内容或与公司无关的问题。
七、为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董事会
欢迎公司股东以多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八、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
票的股东在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只能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之一,并
在表决票上相应方框内打“√”,如不选或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投票无效处理。
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
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
申报。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九、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
录音、拍照及录像。
十、本次大会聘请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对大会的全部议程进行见证。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股东大会议案的通过,由股东以现场记名方式或网络方式分别表决。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按会议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2025年9月17日交易时段内
进行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采
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
份表决权,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会议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两名监事
代表及见证律师计票、监票。
二、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
票的股东在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
并在表决票上相应方框内打“√”,如不选或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投票无效处
理。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
表决申报。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
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
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
计算。
三、现场投票的股东如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加写规定以外
的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发食品”)拟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
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
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
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在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
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暨《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
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公司管理制度修订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全面贯彻落实最
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拟对现有治理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以上涉及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关
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2)。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