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英利汽车
股票代码:6012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Centre, Oleander Way, 802 West Bay
Road, P.O.Box 32052, Grand Cayman KY1-1208,Cayman Islands
一致行动人: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朝阳区育民路 3999 号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
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英利汽车”)的股份及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英利汽车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上市公司、英利汽
指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车
信息披露义务人、开曼英
指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
一致行动人、鸿运科技 指 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因减持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触及5%整数倍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中部分数值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Centre, Oleander Way, 802 West Bay Road,
注册地址
P.O.Box 32052, Grand Cayman KY1-1208,Cayman Islands
成立日期 2015 年 1 月 16 日
实收资本
元
经营范围 无实际经营业务,为持股型公司
(二)主要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住权
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727127133J
法定代表人 林启彬
成立日期 2001 年 7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朝阳区育民路 3999 号
网络技术服务咨询(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
经营范围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住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控制
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关系
截止目前,开曼英利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81.90%的股份;林启彬、
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林启彬
先生持有鸿运科技 100%的股份,鸿运科技持有公司 0.01%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票,导致本次
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股份未来 12 个月内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7,573,57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
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15,857,859
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31,715,719 股。
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本报告书签署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268,628,8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80.00%。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开曼英利 集中竞价 2025/7/18-2025/7/22 15,857,839 1.00%
开曼英利 大宗交易 2025/7/24-2025/9/5 14,326,325 0.90%
合计 30,184,164 1.9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开曼英利 1,298,704,372 81.90% 1,268,520,208 79.99%
鸿运科技 108,600 0.01% 108,600 0.01%
合计 1,298,812,972 81.91% 1,268,628,808 8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数量、减持价格区间以及减
持比例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
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林上炜
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名称(盖章):
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林启彬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 上市公司所在 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 2379
上市公司名称
份有限公司 地 号
股票简称 英利汽车 股票代码 601279.SH
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Centre, Oleander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 信息披露义务 Way, 802 West Bay Road,
名称 限公司 人注册地 P.O. Box 32052, Grand
Cayman KY1-1208,Cayman
Islands
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 信息披露义务
一致行动人名称 朝阳区育民路 3999 号
限公司 人注册地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
数量变化 持股数量不变,但持 人
股比例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是 □ 否
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变动前数量:1,298,704,372
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变动前比例:81.90%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变动前数量:108,600
股份比例
持股变动前比例:0.01%
合计持股数量:1,298,812,972
合计持股比例:81.91%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变动后数量:1,268,520,208
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变动后比例:79.99%
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变动后数量:108,600
持股变动后比例:0.01%
合计持股数量:1,268,628,808
合计持股比例:8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
方式:集中竞价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大宗交易
是 否 已 充 分
披 露 资 金 来 是 □ 否 □ 不适用
源
是 □ 否 □ 其 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增持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12
尚不确定。若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个月内继续增持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不适用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 否 不适用 □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林上炜
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盖章):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林启彬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