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悦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673,31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5%)的特定股东南通悦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
伙)
(以下简称“南通悦享”),计划在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3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6%)。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通悦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员工的持股平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金德为南通悦享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总股本的0.6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
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市场价格决定。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次减持期间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南通悦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南通悦享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
其他规定。
(2)通过南通悦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正玉、
许玉松、李荣、朱懂飞、张亚军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④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后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因公司进行权
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⑤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
定和减持的其他规定。
⑥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
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
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通悦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南通悦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