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海南华铁 公告编号:临 2025-068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4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3
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晓
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监
事书面表决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S 股股票并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及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
长远发展,本公司拟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交所”)主板
以二次上市的方式发行新的普通股(“S 股”或“股票”)并挂牌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境内企业境外发
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上市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1 号》及《新交所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手
册》”)等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新
加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将在符合不时修订的中国境
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市手册》和新加坡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
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新交所、新
加坡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金管局”)等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
准或备案。
在公司收到新交所出具的上市资格函,其中给予股份在新交所主板交易与报
价的原则性批准后,于新加坡进行公开发行,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届时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S 股股票并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
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 S 股股票并申请在新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上
市具体方案如下:
本次发行申请在新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新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股份(S 股),均为普
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
S 股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
际资本市场状况、境内外监管部门的审批、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本次发行方式预计包括新加坡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加坡公开发售为向新
加坡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包括国内)
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的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1)
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
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和/或(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
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
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加以确定。
在符合新交所及其他监管规定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最
低流通比例等规定或要求(或豁免)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
务发展的资本需求确定发行规模,本次发行 S 股拟募集资金总额 2 亿新币。本次
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最终发
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处理。
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新加坡承销协议发行完
成后实际发行的 S 股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
准,并须在得到中国证监会、新交所、金管局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备案后方可
执行。
本次发行拟在全球范围进行发售,发行对象包括中国境外(为本次发行并上
市之目的,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及外国)机构投资者、
企业和自然人,以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境
内外资本市场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承销商共同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预计将包括基石配售、机构配售和公众认购三个部分。
基石投资者通常由熟悉公司业务的战略投资者以及能够认购大量公司股票
的大型国际基金组成。基石配售部分预计占比最大。这些基石投资者将在招股说
明书挂网前与公司签署认购协议,其名称也将在挂网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招股说明书挂网后,将开始路演,并开始接受其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订单。
机构配售部分的规模将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便为公众认购部分留下足够的股
票。
公众认购部分将在注册后开始,通常占总发行量的 5%(不包括基石配售部
分)。公众认购期预计至少持续两个完整的市场交易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S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 S 股股票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包
括但不限于):海外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设备租赁业务扩张及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募
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批准和备案过程中政府部门、监管机构
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公司现行及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对募
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对募集资
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
计划进度,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 S 股招股说
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
以公司经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批准的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最终稿的
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S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兼顾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 S 股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本次发
行上市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扣除本次发行上市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利润(如适用)后,
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如公司未能在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则届时需经公司股
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对公司已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事宜作出决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本次发行上
市的有关批准、备案后,公司将在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的日期根据 S 股招股
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S 股股票并在新交所主板
挂牌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S 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需要,同意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
自该等决议事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
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新交所、金管局和中国证监会)对本次
发行上市的备案或批准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日与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如有)孰晚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