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
或“公司”)董事冯震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48,1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并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冯震罡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冯震罡先生
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至未来 3 个月内(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70,000 股,拟减持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39%。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
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冯震罡先生
将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冯震罡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3,448,128股
持股比例 2.3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448,128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划披露日期
冯震罡 320,000 0.26% 2025/3/6~2025/5/20 25.50-31.83 2025/1/2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冯震罡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57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39%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70,000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7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27 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董事冯震罡先生承诺:
为自上海古树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宁波东钱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处受让所得,鉴于前述股份应比照转让方所持股份进行锁定,本人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受让所得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就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公司股份(即 138 万股),本人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该等股份。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
务。
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
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冯震罡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董事将根据市
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
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冯震罡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
告知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