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动力: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4 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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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已建立并逐步完
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权力机构、
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与制衡
的机制,为公司的高效、稳健经营提供组织保证。同时,公司在董事会下战略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建立了独
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
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报告期内,公司治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文件及内控指引规
范运行,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董
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参照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不
存在重大缺陷。
  二、股东大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根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健全了股东大会制度和股东大会运作规范。
  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公司股东大会一直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运行。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股东
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或已取得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对会议通知时限的豁免,
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制度,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并经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
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三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专门委
员会、制定公司主要管理制度、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
项等作出了决议。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监事会制度,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经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
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
常设机构。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经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行使监督职能,防止其滥用职权,
侵犯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的权益,保障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
事。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更换。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运行。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
挥了应有的监督作用。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对选举
监事会主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项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历次监事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三名,分别为崔东树、陆瑶、李洁慧,占公司董事会的人
数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李洁慧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公
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独立董事自当选以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
席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对有关关
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并对需要独立董事审议的事项均进行认
真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为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秘书制度,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经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是公司
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与《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等的相关规定,积极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认真筹备并列
席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确保各会议依
法召开;积极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等通报公
司的有关信息,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
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的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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