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万马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健先生、副董事长张珊珊女士均因出差在外
不能现场参加及主持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徐兰芝女士主持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效表决权的股份35,333,591股,占万马股份总股本的3.4836%。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26,67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本的26.4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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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052,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3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4,076,791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430%;反对90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87%;弃权34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3%。(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加总
后小数位差异)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
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447,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3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4,051,291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09%;反对9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7%;弃权3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4%。(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加总
后小数位差异)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89,03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9,643,773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969%;反对5,310,5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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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97%;弃权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5%。(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加
总后小数位差异)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
议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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