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5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
意见。截至公示期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在公司或控股
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
子公司)任职的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
司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